编辑: 木头飞艇 2019-07-04
1 转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通知 佛府〔2018〕34 号 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 (清府〔2017〕86 号)转发给 你们,请做好宣传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请径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佛冈县人民政府

2018 年7月18 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清远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 本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 直属机构: 《清远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已经七届第

15 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17 年12 月29 日2清远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的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 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加大制造业扶持 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加减并举,制定本政策 措施.

一、主要政策措施 本政策措施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清 远市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 算的制造业企业.

(一)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清城区、英德市和 三连一阳 地 区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直接降到 1-8 元/平方米, 清新区和佛冈 县分三年调整到位.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地税局)

(二)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1)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结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城 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等,在2018 年底前划定 工业用地控制线,稳定工业用地总规模.在控制线范围内禁止工业 用地改变用途.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 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工业项目用地可安排在有条件建设区,同时列为增减挂钩 项目建新区.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获得批准城乡建设 用地.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3)利用 三旧 改造政策,支持工业项目用地.对于无合法 用地手续的项目开展专项核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用地标图建库, 同时上报省办理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并将土地按规定协议出让给企 业,地价按 三旧 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4)对于已有土地使用权手续但无房产证且

2018 年1月1日3前已建成的地上建筑物,经规划部门出具符合规划的意见,经鉴定 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经住建部门认可后, 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 乡建设管理局) (5) 建立项目用地使用绩效评估制度, 完善项目用地考核工作, 加强项目用地建设使用的共同监管.对于采取 2+3+N 租让结合、 一般出让等方式供应的土地,在土地供应时需对土地使用提出规划 条件、建设标准、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产 出效率和节能、环保等条件的,应由职能部门提出;

在土地出让成 交后,各提出条件的关联部门按照 谁提出、谁监管 的原则,应 当要求土地使用者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作为国土资源主 管部门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和关联部门的监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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