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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广东东莞 二一七年八月 -
1 -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17 年8月15 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2017 年8月15 日(星期二)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松柏塘村南花园路
1 号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谭洪汝先生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会议流程
(一)会议开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会议须知
(二)宣读议案 宣读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三)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4、现场股东投票表决
5、计票人、监票人、与会律师共同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6、现场表决结果上传上证所系统
7、网络投票结束并取得最终投票表决结果
8、监票人代表宣布最终表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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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决议
1、宣读股东大会表决决议
2、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闭会
1 目录会议须知.2 议案一: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 附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5 附2: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6 附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9
2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 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公司章程》 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 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 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 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 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在全部 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 持人申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会议召开期间,股 东事先准备发言的, 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