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7-04

(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 5℃~40℃之间;

(二)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三)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四)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 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 牌;

(五)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特殊情况下,电梯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 定的, 检验现场的温度、 湿度、 电压、 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符合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电梯,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危险,检验人员可以中 止检验,但必须向受检单位书面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 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认真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将检验情况如 实记录在原始记录上(包括已审查文件、资料的名称及编号),不得漏检、漏记.可以 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 符合 不符合 合格 不合格 无此项 等;

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即附件 A 所述检验方法中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下同)必须填 写实测数据;

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 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 例如 *楼层门锁失效 ;

遇特殊情况,可以填写 因……(原因)未检 待检 见附 TSG T7001―200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4 ― 页 等. 原始记录应当注明现场检验日期,有执行本次检验的检验人员签字,并且有其中 一名检验人员的校核签字. 检验机构应当长期保存监督检验原始记录和施工自检报告. 对于定期检验原始记 录和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检验机构应当至少保存

2 个检验周期. 第十七条 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下列情况,检验机构应当在现场检验结束时, 向受检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见附件 D,以下简 称《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

(一)施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的施工过程记录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不完整;

(二)电梯存在不合格项目;

(三)要求测试数据项目的检验结果与自检结果存在多处较大偏差, 或者其他项目 的自检结果与实物状态不一致,质疑相应单位自检能力时;

(四)使用单位存在不符合电梯相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的问题. 定期检验时, 对于存在不合格项目但不属于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直接判定 为不合格的电梯, 《通知书》中应当要求使用单位在整改完成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对该电梯进行监护使用. 受检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及时整改,并且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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