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4 |
27 号之修订,删除收购前溢利产生的股息应确认为於被投资人之投资账面值之减少 (而非收 益) 之规定.因此,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自附属公司应收取之所有股息 (不论来自收购前或收购后溢 利) ,将於本公司损益账确认,而於被投资人之投资账面值将不会被减少,惟账面值因被投资人宣派股息而 被评定为减值则除外.在该等情况下,除於损益账确认股息收入外,本公司将确认减值亏损.根拘薅 之过渡条文,此新政策将无追溯效力,适用於在目前或未来期间的任何应收股息,先前期间的应收股息不 会重列.
6 3. 分部报告 本集团根滴裣盗 (产品及服务) 划分之分部管理其业务.於首次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8 号 《业务分部》 时, 本集团按照符合向本集团最高层行政管理人员提供用於资源配置及评估表现之内部资料汇报之方式,识辨两个 须报告分部.本集团并无合并经营分部,以组成下列须报告分部. ? 裸铜线:此分部提供线径规格为 2.6mm 及8mm 铜线之制造与销售服务. ? 电磁线:此分部提供线径围为 0.04mm 至2.90mm 的各类电磁线之制造与销售服 务. (a)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根什莆癖ǜ孀荚虻
8 号,於中期财务报告中披露之分部资料,已按照符合本集团最高层行政管理人员 用於评估分部表现及各分部间资源配置之资料而编制.就此而言,本集团之高层行政管理人员按以下基准 监控各须报告分部之业绩、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全部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质押存款、定期存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等流动资产,惟递延税 项资产及其他企业资产除外.分部负债包括个别分部活动应占之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以及分部直接管理 之银行贷款. 收益及开支乃参照分部产生之销售及开支或因分部应占之资产折旧或摊销而产生者,分配至各须报告分部. 用於报告分部溢利之表示方法为 「经调整EBIT」 ,即未计利息、税项前经调整盈利.在计算经调整EBIT时, 本集团之盈利会就并无明确归於个别分部之项目 (如董事及核数师酬金及其他总办事处及企业行政成本) 作 进一步调整. 除取得有关经调整 EBIT 之分部资料外,管理层会获提供有关收益 (包括分部间销售) 、来自分部直接管理之 现金结余之利息收入及借贷之利息开支、折旧及摊销.
7 本期间就本集团须报告分部向本集团最高层行政管理人员所提供用於资源配置及评估分部表现之资料载列 如下. 截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裸铜线 漆包线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来自外界客户的收入 1,292,995 442,703 1,735,698 分部间收益 382,846 - 382,846 须报告分部收益 1,675,841 442,703 2,118,544 须报告分部 (亏损) 溢利 (经调整 EBIT) (26,178) 33,432 7,254 须报告分部资产 2,110,887 1,379,159 3,490,046 须报告分部负债 1,828,501 1,105,204 2,933,705 截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裸铜线 漆包线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来自外界客户的收入 2,438,748 1,198,222 3,636,970 分部间收益 963,213 - 963,213 须报告分部收益 3,401,961 1,198,222 4,600,183 须报告分部溢利 6,848 43,651 50,499 须报告分部资产 3,034,758 1,951,520 4,986,278 须报告分部负债 2,558,870 1,592,248 4,1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