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7-04 |
一、 为了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 进入实验室学生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保证实验室的绝对安全和所有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防火措施,对没有安全保 证的实验坚决禁止进行. 严格执行用火、 用电制度, 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关好水、 电、煤气和门窗,确保安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和气体必须按照有关制度及规定 执行.
三、使用仪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按照各仪器设备的操作守则进行操作,并及 时记录;
使用后认真管理,保持仪器内外及存放仪器实验室的清洁;
仪器出现问 题立刻向管理该设备的教师报告,并协助该设备的教师检查造成仪器损害的原 因,及时维修.不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守则操作造成的损害应按照《仪器设备、 器材损坏丢失赔偿的管理办法》进行赔偿.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不可擅自 将仪器借出或搬到其它实验室.
四、做好物品(药品、设备和玻璃器皿等实验室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记录, 严禁浪费各种药品、耗材,不得挪作他用或给其它实验室使用,对于玻璃器皿、 离心管、 移液枪头等物品不得随意拿到其他实验室, 如实验必须将这些物品借出, 必须向负责管理该物品的实验室管理教师报告并登记;
菌种、贵重药品等要妥善 保管,丢失将按原价赔偿,课题成果菌种学生不经拥有该成果的教师同意,不得 使用,更不能带出实验室,否则将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五、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吃零食或利用实验室设备(如电炉、微波炉等) 烹调食物及取暖,值日生每日一定要认真打扫实验室卫生,摆放好实验物品,保 持室内卫生清洁,杜绝其他事故的发生.
六、 严守实验项目的关键技术, 不经指导教师允许和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备案, 不得与企业、科研部门等洽谈与本项目有关的合作.
七、实验或毕业论文工作完成后,应将所使用、借用物品(药品、设备和玻 璃器皿等实验室固定资产)全部还原或归还,玻璃器皿必须清洗干净,如有损坏 应如实向实验室管理教师报告登记的, 并按实验室管理规定进行赔偿后方可进行 正常论文答辩.
八、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 实验室管理教师或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可以终止其 实验.
九、实验指导教师应经常深入实验室对学生进行实验指导,并对开放实验安 全、卫生责任状所规定内容承担连带责任.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一份、主要承担实验任务的实验 室一份、学生本人一份) ,学生签订本责任状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项目(课题)名称 类型 专业 学号 班级 住址 电话 开放实验安全、卫生责任人签字: 签字日期 实验指导教师意见: 实验指导教师签字: 电话 签字日期 实验室管理教师意见 实验室管理教师签字: 电话 签字日期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意见: 签字: 签字日期 湖北民族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