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07-04 |
1 -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9―021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江苏上能新特变压器有限公司被裁定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或"公司" ) 参股子公司江苏上能新特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上能" )被江苏省常 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宁区法院" )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天宁 区法院出具《通知书》 ([2019]苏0402 破1号之一) ,现公告如下:
一、天宁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情况 近日, 天宁区法院根据保定市瑞高电气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苏上能 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从即日起 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天宁区法院提交财产状 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 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三) 自天宁区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 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1)妥善保 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天宁区法院、管理 人员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 的询问;
(4)未经天宁区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管理人员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 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二、被裁定破产清算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
2 - 公司名称:江苏上能新特变压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8月18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106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北塘河东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蒋玉玉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常州市尚融投资有限公司 48.87%、国电南自 31.13%、常州尚日 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20% 经营范围:变压器节能技术研发;
变压器及配件、电抗器、高低压开关柜元 器件、 箱式变电站的销售及技术服务;
电力电子元器件的研发、 销售及技术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 年12 月31 日,江苏上能总资产 30,848.25 万元,净资产-19,710.27 万元,2018 年营业收入 3,935.21 万元,净利润-9,174.74 万元.
三、破产的影响 江苏上能主要从事变压器制造, 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将着力构建 "5+2" 产业体系,即以电网自动化、电厂及工业自动化、轨道交通自动化、信息与安全 技术、电力电子等五个领域的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和产品为发展重点,以生产制 造中心和系统集成中心"两个中心"为支撑的产业体系. 本次参股公司江苏上能被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的产业体系构建不 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持有江苏上能 31.13%股权, 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