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5 |
六、心瓣膜置换:系指经医院医师诊断确定为因心脏瓣膜狭窄或闭锁不全而必须住院接 受一个或一个以上之人工瓣膜置换术者.但心脏瓣膜的修复及瓣膜?开术除外.
七、巴金森氏症:系指经神经专科医师诊断确定为巴金森氏症,且其严重性需达到必须 符合Modified Hoehn-Yahr Stage第五级:?没有人帮助,将完全依靠?椅或终日卧 床.
八、阿兹海默氏症:系指经医院医师诊断确定为脑部功能全面性的退化,造成智力、记 忆衰退或丧失 , 或行为异常 , 且需达到?床失智?表CDR (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两分或两分以上中重度失能或极重度失能者.
九、主动脉手术:系指经医院医师诊断确定为治疗主动脉之疾病而必须接受住院手术, 包括人工血管置换手术者.本款所称主动脉系仅指胸腔或腹腔内之主动脉,不包 含其支脉.
十、肝硬化:系指经医院医师诊断确定为末期之肝硬化,其诊断须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之 一项: 1.严重之腹水. 2.食道静脉曲张且破?出血. 3.肝性脑病变. 4.胃静脉曲张. 十
一、猛?性肝炎:系指因肝炎病毒造成大面积之肝脏细胞坏死,并进而导致急剧的肝 脏衰竭,其诊断须同时具备下列五项条件中之三项者: 1.经影像检查学(如超音波、断层扫瞄(C.T.)或核磁共振(M.R.I.)……等) 或病理?片显示肝脏快速的萎缩变小. 2.经影像检查学(如超音波、断层扫瞄(C.T.)或核磁共振(M.R.I.)……等) 或病理?片显示肝?全面性的坏死. 3.经专科医师诊断肝功能急速的衰败. 4.黄疸. 5.血清中肝炎病毒?目显著上升. 本契约所称「伤害」系指被保险人於本契约有效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因而蒙受 之伤害. 本契约所称「意外伤害事故」系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来突发事故. 本契约所称「医院」系指依照医疗法规定领有开业执照并设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 及医疗法人医院. 本契约所称 「医师」 系指领有医师证书及专科执业执照且合法执业者,但不包括要保人、 被保险人本人或其配偶. 本契约所称「住院」系指被保险人经医院医师诊断其疾病或伤害必须入住医院,且正式 办理住院手续并确实在医院接受诊疗者. 【保险期间的始日与终日】 第三条 本契约的保险期间,自保险单上所载期间之始日午夜十二时起至终日午夜十二时止.但 契约另有约定者,从其约定. 【保险围】 第四条 被保险人於本契约有效期间内且於等待期间届满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医师诊断确定为 本契约第二条所定义之重大疾病或特定伤病时,本公司依本契约约定给付保险金. 【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契约效力的停止】 第五条 分期缴纳的第二期以后保险费,应照本契约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 定地点交付,或由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并交付本公司开发之凭证.第二期以后分期保 险费到期未交付时,年缴或半年缴者,自催告到达翌日起三十日内为宽限期间;
月缴或 季缴者,则不另为催告,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为宽限期间. 约定以金融机构转帐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 此项约定受领保险费时,应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险费,自催告到达翌日起三十日内为宽限 期间. 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者,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