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5 |
2008 年4月项目进行了调整(苏环管[2008]81 号) ,2012 年9月通过了验收(苏环验[2012]86 号) . 根据扬子石化 十三五 规划, 未来炼油结构调整 、 轻烃综合利用与新材料改 造 等项目预计将增加污染物的排放量,为满足扬子石化全厂的总量平衡要求,企业 拟针对现有 CO 装置转化炉燃烧烟气采取 SCR 烟气脱硝工艺进行氮氧化物减排治理, 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 50mg/m3 以下. 本项目属于新建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无产品生产,项目建成后,扬子石化公司总 产品及产能不发生变化. 为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 评价法》及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为此,扬子石化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以下 简称 环评单位 ) 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 环评单位接到委托后, 在现场踏勘调查、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2. 分析判定情况 (1)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炉后烟气脱硝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和《关 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订)中的鼓励类中的 三十
八、环境保护与资 源节约综合利用中 的
15、 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为国家鼓励类项目.
3 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和《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 ,本项目属于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 (苏政办发[2013]9 号)中鼓 励类 二十
一、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的
15、 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 程 ,为江苏省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为炉后烟气脱硝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 知》 (国发[2013]37 号)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的要求. 对照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 目禁止和限制目录 (2018 年版) 》 的通知, 本项目不属于南京市禁止和限制新建 (扩建) 的制造业行业项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2)规划相符性分析 ①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的相符性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针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为,结合 国家产业政策和国际市场需求,围绕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拓展延伸 石油化工、碳一化工两大产业链的基础上,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引进一批 三高两 低 (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高、综合效益高、环境污染低、资源消耗低)的项目, 深化技术改造石油化工基数改造和产品升级,以甲醇、乙烯、芳烃三大产品链为基础, 打造五个特色产业集群,即EO/PO 特色产业集群、芳烃特色产业集群、醋酸特色产业 集群、生命科学材料产业集群、高端专用化学品产业集群.大力推进扬子石化油品质 量升级,积极发展多元化原料路线生产低碳烯烃和以化工新材料为主体的下游加工项 目. 本次技改项目位于扬子石化公司芳烃厂区 CO 装置内,属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工 业用地,为CO 装置转化炉烟气脱硝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 划(2011-2020) 》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的用地布局和产业定位相符. ②与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2014-2030)的相符性 《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 (2014-2030) 》 第二产业布局及产业发展策略中的石油化 工业规划是以南京化工园(长芦片)为主体,按照国际先进水平进行技术改造,以新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