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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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保局 师环发〔2019〕9 号 关于对新疆羌都绿源食品有限公司

36 团50 万头/年生猪定点屠宰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羌都绿源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新疆羌都绿源食品有限公司

36 团50 万头/年生猪定点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及由 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羌都绿源食品 有限公司

36 团50 万头/年生猪定点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第二师

36 团西北偏西方向 2.

9km 处, 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北纬 39°15'03.00",东经 88° 50'32.57".项目总投资

5000 万元(环保投资

478 万元), 建设生猪定点屠宰项目,总占地面积

50 亩,总建筑面积 -

2 - 13139.13m

2 .主要建设内容:生猪屠宰加工车间 7722m

2 、50 万头/a 生猪屠宰生产线、冷库 983m

2 、无害化处理间 750m

2 、 电锅炉房 375m

2 、配电室 75m

2 、洗车房 122.13m

2 、办公楼 373.54m

2 、科研楼 230.3m

2 、食堂 658.75m

2 、宿舍 1849.24m

2 及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和管网等.拟建项目符合

36 团总体 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 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前提下,综合各方面因素,从环境 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 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 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 防治措施,需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待宰车间、 屠宰车间、 污水处理站、和无害化处理间产生的恶臭气体.待宰车间及 屠宰车间采取干清粪(日产日清)、喷洒生物除臭剂、定时 地面冲洗、加强通风等除臭措施,恶臭气体由引风机收集- 生物滤塔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无害化 处理车间采用干化法无害化处理工艺,化制产生的恶臭气体 由配套安装的冷凝器和生物滤塔等设备处理后,通过 15m 高 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加强运行管理,及时清运栅渣和污 泥,避免堆放产生恶臭,产臭单元采取密闭、地埋等措施, 构筑物顶部增设管道,由引风机将废气引至生物滤池处理 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设置恶臭卫生防护距离为待宰 车间、屠宰车间及污水处理站边界外延 300m,防护距离内不 -

3 - 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恶臭废气有组织排放均须满足《恶臭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限值,无组 织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二级标准.

四、项目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 900m

3 /d,生活污 水和生产废水经管道排入污水处理站,经粗、细栅格-集水 池-固液分离-隔油池-调节池-高效组合气浮-UASB 厌氧反应 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机械过滤器-MBR 膜池-消毒工艺, 最 终排入生态林绿化,出水水质须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

3 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 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 其修改单中表

1 一级 A 标准.

五、项目运营期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经检验检疫不 合格的病猪、猪胴体、猪内脏及猪三腺等,送至无害化车间 高温化制处理后,制成肥料外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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