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5 |
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2.2 除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 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对其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如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的,若在联合协 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该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 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4 如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基于扶持 政策对价格进行扣除后评审或者利用联合体优势而获取合同后,小型、 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企业. 二 磋商文件带有 * 符号的或者标明必须满足的条款均为重要技术指标及 商务条款,对这些主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的任何偏离将视为无效响应. *1 供应商如果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在任何时候采购人都有权否 决其响应,并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2 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依据本身情况如实逐项逐条填写技术规格 偏离表,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的形式表示的条款,必须明确回答,或者
9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以功能描述回答. *3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其响应文 件将按无效处理. *4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附件6要求的格式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其响应将被 视为无效响应. *5 响应文件要求有效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 本项目不提倡联合体参加;
成交后不允许转包. *7 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盖章,除特殊标注外,是指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 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10 一说明1.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 1.1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在 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采购代理机构. 1.1.1 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昊远丰标咨询有限公司. 1.1.2 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潜在供应商 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1.4 供应商 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 1.2.1 供应商是指有生产或供应能力,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 1.2.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3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4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1.2.5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 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 1.2.6 供应商除了满足以上条款外,还需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 资质标准要求. 1.2.7 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 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类资质按照联合体分工承 担相同工作的,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