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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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编号:

5104022018000069 号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等部分单位三季度办 公设备第一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四川・攀枝花・东区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等部分单位 攀枝花市东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 二O一八年八月 -

2 -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3 -

第二章 谈判须知.6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2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3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25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4 -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4 -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36 -

第九章 评审方法.51 - -

3 -

第一章 谈判邀请 攀枝花市东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攀枝花市东区司法 局等部分单位(采购人)委托,拟对三季度办公设备第一批(电脑、打印机、 复印机等)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5104022018000069. 2.采购项目名称: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等部分单位三季度办公设备第一批 (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采购项目. 3.采购人: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等部分单位. 4.采购代理机构:攀枝花市东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第一包:57,800 元;

第二包:12,000 元;

第三包:60,000 元;

第四包:21,700 元;

第五包:16,000 元;

第六包:20,200 元;

第七包:39,000 元;

第八包:11,500 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三季度办公设备第一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满足单位日常办公需 求.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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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攀枝花市东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 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 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 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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