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5 |
III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基本要求.2
4 质量验收的划分.3
5 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3
6 材料加工验收.4 6.1 砖料加工.4 6.2 石料加工.4 6.3 瓦件.5 6.4 瓦石作灰料.5 6.5 木构件加工.6 6.6 材料进场复试及检验批.12
7 地基与基础工程.12 7.1 一般规定.12 7.2 土方工程.12 7.3 灰土地基.12 7.4 基础砌筑.13
8 主体结构.13 8.1 大木构架.13 8.2 椽子、望板与檐头附件.14 8.3 斗拱.15 8.4 砖砌墙体.15 8.5 石砌墙体.18
9 屋面工程.19 9.1 一般规定.19 9.2 主控项目.20 9.3 一般项目.20
10 地面工程.22 10.1 一般规定.22 10.2 主控项目.22 10.3 一般项目.22
11 装修工程.24 11.1 门窗.24 11.2 天花、藻井.25 11.3 木楼梯.26 11.4 抹灰、裱糊.26 DBXX/ XXXXX―XXXX II
12 油饰彩画.27 12.1 地仗.27 12.2 油饰.29 12.3 彩画.30
13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33 13.1 验收条件.33 13.2 验收程序.33 13.3 验收内容.3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3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常用砖料.3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琉璃瓦规格.37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常用灰浆.39 附录E(资料性附录) 进场复试项目和验收批规定表.41 附录F.42 F.1 检验批验收记录.42 F.2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43 F.3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44 F.4 单位工程验收记录.45 F.5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46 F.6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47 F.7 表F.7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9 参考文献.50 DBXX/ XXXXX―XXXX III 前言本规范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北京市文物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由北京市文物局组织实施. 本规范由北京市文物工程质量监督站、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龙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DBXX/ XXXXX―XXXX
1 文物建筑修缮工程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等各个阶段的验收要求、 验收程序与组织、 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以及验收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明清官式作法的下列建筑的修缮工程的质量验收: a) 被各级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
b)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但被区、 县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 筑物、构筑物;
c) 尚未列为不可移动文物,但经各级政府确定公布为历史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
d) 尚未确定公布为历史建筑,但确有保护价值的建筑;
e) 其他符合或部分符合官式作法的建筑可参照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文物原状 文物古迹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价值及其体现这种价值的状态. 2.2 修缮工程 针对文物建筑本体的现状整修或重点修复工程, 2.3 单位工程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的单体建筑物或构筑物,每个单位工程可以由若干个分部工程组成. 2.4 分部工程 按照单体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不同部位划分,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屋面、地面、 油饰彩画六项分部工程.每个分部工程可以由若干个分项工程组成. 2.5 分项工程 DBXX/ XXXXX―XXXX
2 按照施工工序、 工艺、 材料等划分的工程细目, 是工程量的基本计量单位, 概预算的基本计算单位. 2.6 检验批 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检验体. 2.7 装修工程 分为内檐装修和外檐装修,包括用于分隔室内外的所有门窗扇及槛框、楼梯、楼、地板、楣子、坐凳、栏杆、天花藻井、屏门、罩等木作构件的制作与安装等,也包括裱糊及抹灰工程. 2.8 工程资料 在修缮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文字、图纸、影像、实物等). 2.9 主控项目 建筑工程中对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装饰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10 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