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5 |
28 号,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 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租用生产厂房,建筑面积 3000m2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具 体见附图 3. 厂界周围土地利用现状:本项目东侧紧邻万荣机械;
南侧紧邻建工大道,隔路为 金源体育器材,南侧 204m 处有薄荷圩居民住宅
10 户;
西侧紧邻泉龙机械,281m 处 有龙潭圩居民住宅
10 户;
北侧紧邻瑞威沃管业,276m 处为南中心河.本项目周边主 要敏感点为居民住宅和河流,具体见表 1-
7、附图 2. 表1-7 周边环境状况表 方位 与项目边界最近距离 现状 备注 东 紧邻 其他企业厂房 万荣机械 南 紧邻 建工大道 / 隔路 其他企业厂房 金源体育器材 204m 薄荷圩居民住宅
10 户/西紧邻 其他企业厂房 泉龙机械 281m 龙潭圩居民住宅
10 户/北紧邻 其他企业厂房 瑞威沃管业 276m 南中心河 中型河流
4、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本项目实行常日班
8 小时工作制,年有效工作日
300 天. 劳动定员:本项目员工总计
25 人.
5、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从事教学模型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本)》(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修订)、《苏 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苏府[2007]129 号文)中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 州市调整淘汰部分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府[2006]125 号文) 中规定的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产业, 属于允许类 项目,已在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 -
5 - 政策.
6、规划的相符性 从土地资源利用方面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限制和禁止范围,也不属于《江苏省限制 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的限制 和禁止范围. 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见附件三),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用地符合土地 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在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也为工业用地. 因此,本项目符合其功能定位,故选址合理可行.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自2012 年2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建 设地点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禁止销 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 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禁止使用农药等有毒 物毒杀水生生物;
禁止向水体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