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05 |
或(ii)终止济宁谅解备忘录之日起七(7)日内向安贤园(上海)退还济宁诚意金. C
4 C 其他条款於签署济宁谅解备忘录起至签署济宁收购事项之正式协议止期间内,经考虑(i)安贤园(上海)进行尽职审查之进度;
及或(ii)所获有关济宁目标公司之资料后,安贤园(上海)可向济宁卖方发出30日事先通知以终止济宁谅解备忘录. 济宁卖方已承诺,於济宁收购事项完成前,其将不会处置济宁目标公司之资产,亦将不会就该等资产增设任何产权负担. 有关济宁目标公司之资料济宁目标公司於一九九八年三月四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00,000 元,主要从事提供墓园服务. 济宁目标公司已取得中国相关政府机关许可,藉以收购及租赁山东省之三块不同墓区合共840亩之土地用於经营其墓园业务.其中一名济宁卖方山东信格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已取得中国相关政府机关之牌照,可在三个地区之上述地块经营墓园业务. 一般事项本公司股东及或潜在投资者谨请注意,可能收购事项未必会落实.可能收购事项一旦落实,或会根鲜泄嬖虻14章构成本公司之须予公布交易.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根鲜泄嬖蛄硇锌⒐.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释义於本公布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於本公布使用时具有以下涵义. 「 收购事项」 指遵义收购事项及济宁收购事项之统称「安贤园(上海) 」 指安贤园( 上海)陵 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成立之外商独资企业并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董事会」 指董事会C5C「本公司」 指安贤园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根倌酱锓⒉岢闪⒅邢薰,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份代号:00922) 「 董事」 指本公司董事「诚意金」 指遵义诚意金及济宁诚意金之统称「本集团」 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济宁收购事项」 指济宁谅解备忘录项下拟进行之买卖济宁销售权益「济宁诚意金」 指安贤园(上海)於济宁谅解备忘录日期起七(7)日内应付济宁卖方人民币35,000,000元「济宁谅解备忘录」 指济宁卖方与安贤园(上海)就济宁收购事项订立之谅解备忘录「济宁销售权益」 指济宁卖方於本公布日期持有之济宁目标公司之全部股权「济宁目标公司」 指济宁永安公益事业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济宁卖方」 指(1)山东信格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2)滕跃;
(3)夏安全;
(4)谢贵斌;
及(5)龙志忠之统称「上市规则」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谅解备忘录」 指遵义谅解备忘录及济宁谅解备忘录之统称「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C6C「目标公司」 指遵义目标公司及济宁目标公司之统称「遵义收购事项」 指遵义谅解备忘录项下拟进行之买卖遵义销售权益「遵义诚意金」 指安贤园(上海)於遵义谅解备忘录日期起七(7)日内应付遵义卖方之人民币8,000,000元「遵义谅解备忘录」 指遵义卖方与安贤园(上海)就遵义收购事项订立之谅解备忘录「遵义销售权益」 指遵义卖方於本公布日期持有之遵义目标公司之80% 全部股权「遵义目标公司」 指遵义诗乡大神山生态陵园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遵义卖方」 指(1)易道辉;
及(2)陈正林之统称承董事会命安贤园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主席施华香港,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五名执行董事施华先生、施俊先生、罗辉城先生、 沈明珍女士及成钢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