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05 |
1 - 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济矿发〔2016〕82 号 关于印发《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 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企业,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的中介机构选聘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 法规和济宁市国资委 《关于调整改进中介机构选聘工作的通知》 (济国资〔2016〕42 号)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了《济宁矿业 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 , 现予以印发, 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9月20 日-2-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的中介机构选聘工作,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济宁市国资委《关于调整改进中介机构选聘工 作的通知》 (济国资〔2016〕42 号)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中介机构是指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相应从业资质,运 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向委托人提供有偿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法人或 组织.主要包括:
(一)资产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
(二)安全、环保、地质灾害和信用评价等评估评价机构;
(三)勘察、设计和监理等服务机构;
(四)检测、检验、认证和鉴定等服务机构;
(五)法律和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机构;
(六)招投标和拍卖等代理机构;
(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需要聘请的其他中介机构. 第三条 中介机构的选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择优 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集团公司拥有实际控制 权的各级子企业的中介机构选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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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选聘中介机构的责任部门为招标管理办公室 (企业管理部) .
(一)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本部及权属企业业务所需中介机 构的选聘;
(二) 负责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执业的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负责中介机构的信息收集、服务质量考评等基础管理工 作;
第六条 集团机关各部门及各企业负责配合招标管理办公室做 好中介机构的选聘管理工作.
(一)配合招标管理办公室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牵头承办业务 所需中介机构的选聘活动;
(二)牵头实施、协调服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三)负责中介机构执业过程的协调与管理,并客观评价其服 务质量;
第七条 集团公司纪检、 审计部门为中介机构选聘的监督机构, 全程监督中介机构选聘工作.
第三章 选聘方式及程序 第八条 济宁市国资委负责选聘中介机构事项包括:市管企业 改革改制、财务信息质量抽查、投资项目后评价检查及其他涉及股 东权利的监督检查事项;
市政府或市国资委批准的经济行为中涉及 的委托中介机构的事项.集团公司及各级子企业法人财产权范围内 -
4 - 事项选聘中介机构的,由集团公司统一负责选聘,权属企业无权自 主选聘. 第九条 中介机构选聘主要采取招标的方式,严格执行《济宁 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济矿发〔2016〕19 号)第六 条和第八条之规定:
(一)单笔服务费用预计
5 万元及以上的中介服务事项,必须 进行招标;
(二)单笔服务费用预计
5 万元以下的实行比价方式确定;
(三)因客观原因存在如下情形确需不实行招标的项目,企业 或部门必须提出"不实行招标的书面申请(报告) ,企业由企业负责 人批准、机关部门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不实行招标: 1.中介服务情况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服务标准或具 体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