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5 |
2018 年4月11 日由郑州万戈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租用,郑州万戈机械装备 制造有限公司租用该厂房时,该厂房处于闲置状态,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合理、合法. 本项目与河南江河装备有限公司的地理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7. 本项目北侧为槐西工业园,西侧为中机四建仓库;
东侧为中国机械工业第四建 设工程公司门面房;
南侧隔中原西路为鸿盛纺织有限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 为东侧隔织机路约 80m 的居民散户, 西侧约 380m 颐养园和西侧约 570m 碧桂园龙城 天悦, 西南侧约 410m 的丽兹花园, 东北侧约 320m 的清华・ 大溪地东区, 南侧约 370m 的槐西锦龙花苑,东南侧约 380m 的清华・大溪地. 项目所在区域地势平坦,生产条件良好.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周边环 境示意图见附图 2. 2.2 规划相符性分析 (1)与城乡总体规划相符性 郑州万戈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占地 1340m2 ,项目租赁河南江河装备有限公司 闲置厂房,项目租赁合同详见附件 2;
根据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出具证明(附件 3), 本项目占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
依据荥阳市豫龙经济发展办公室出具的建设项目入
3 驻证明,同意本项目的入驻(入驻证明具体见附件 4);
根据荥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本项目所用土地为二类工业用地(具体见附图 8),项目的建设符合荥阳市城市总体 规划及豫龙镇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豫龙镇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的建设符合豫龙 镇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具体见附图 9).根据荥阳市产业聚集区调整后的总体产业 布局图, 本项目位于产业集聚区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区, 符合产业集聚区产业布局 (具 体见附图 11).根据荥阳市产业聚集区用地规划图,本项目为工业用地,符合产业 集聚区用地规划(具体见附图 12). (2)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相 符性分析 根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有关 要求,确定南水北调荥阳段保护区范围为: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渠道管理范围边线(防 护栏网)向两则外延 200m;
二级保护区范围自渠道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向左、右 两侧分别外延 3000m、2500m. 本项目厂址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左岸,距离南水北调总干渠约 3.9km, 位于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之外,不会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造成影响. (3)与 四库一河 规划区的相符性分析 四库一河 位于索河中段,南起三仙庙水库、北至河王水库,沿索河南北全 长35km,索河中线东西各 1km 范围,在沿河 200m 范围内进行河道治理及绿化,在 沿河 1000m 范围内进行相关产业配套和综合开发建设.规划范围 102.258km2 ,城镇 建设用地面积 60.2km2 . 本项目位于索河东侧约 5.0km,不在 四库一河 规划范围内,对 四库一河 规划区域无明显影响. (4)对 郑西高铁 影响分析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郑西高 铁沿线环境执法有关问题的批复》内容如下:
4
1、沿线两侧各
1000 米内,禁止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任何设施,如燃煤燃油 锅炉、窑炉、易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