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05 |
1 楼无负压室,安装完后并负 责调试无负压设备正常调试运行.
六、无负压设备一套 WWG90-40-2(I),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第二条、质量标准:符合国标 GB/T26003-2010.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保期
24 个月,质保期内免费提 供维修,质保期满后终身有偿服务,质保期自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包装物的供用与回收:出卖人回收. 第五条、交货约定: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现场具备施工、安装条件
20 个 工作日施工完毕.
2、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货到现场,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交接签章手续,乙方只能将货物运回,所造成的费用和 损失由甲方承担;
4、如因甲方拖延交货时间,需交货时甲方应提前
15 天书面 通知乙方.甲方负责提供安装用的水、电. 第六条、交货方式:汽运至甲方现场.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甲方应当在货到和安装、调试运行后 十五日内,对货物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组织验收,对不符合约定的,应 当在验收期满后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逾期未验收或怠于通知乙方的, 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结算时间:合同盖章之日起生效,货到现场安装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 三十日内付合同款的 80%,,
设备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三十日内付合同款的
5 10%,留10%的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三十日内付清. 第九条、结算方式:货款结算必须按照此合同所签订的乙方单位全称、开户银 行、帐号,以转账方式结算,绝对不准用现金结算及其他单位帐号结算,如甲 方违约,承担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违约责任:
1、违约方按合同额的日 0.8%计算承担违约金.
2、因甲方 付款不及时,乙方有权不供货,停止一切服务或停止设备的运行,所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因服务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乙 方承担.
3、因乙方产品属高新技术专利产品,此合同所签产品,甲方购买后只 能自己使用,不得转让他人,不得拆卸,不得盗窃技术,不得自己或帮助他人 研究、组织生产同类产品,否则甲方除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外并承担此合同 金额
20 倍以上的违约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 事人协商,协商不成,如因货款问题在乙方所属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因技 术质量问题在甲方所属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长期有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政府采购办、采购代理机 构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设备供货范围:从稳流补偿器进水口的法兰带 螺栓到水泵出水总管两侧挂法兰带螺栓(包括控制柜
10 米以内的电机线和信号 线、进水口上的蝶阀) ;
(二)在甲方提供参数准确的情况下,乙方对产品的设 计方案及技术负全部责任,由此引起的问题乙方承担;
(三)报价资料作为合同 附件;
(四)甲方应确保来水量充足,如来水量不足应增大进水管水表
(五)以 上条款双方协商无异议.
6 乙方 甲方 单位全称:青岛三利中德美水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盖章日期: 开户银行:中行青岛市城阳区支行 帐号: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