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05 |
1 - 公司声明
1、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做的 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 四 四川 川北 北方 方硝 硝化 化棉 棉股 股份 份有 有限 限公 公司 司非非公 公开 开发 发行 行股 股票 票预 预案 案((修 修订 订稿 稿) ) -
2 - 特别提示
1、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本公司 、 北化股 份 )于2012 年8月10 日第二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的议案》 ,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定价基准日. 因此对公司
2012 年3月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发行方案中涉及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的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其他内容未发生 变化.本预案为公司第二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修订稿.
2、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具体 认购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 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以市场询价方式确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 7,790 万股(含本数),具体发行 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 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 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告日(2012 年8月11 日) ,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