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05 |
6 个月,将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 利益的需要.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812.3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 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说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812.32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同 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三)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鉴证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对此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说明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的 天健审【2012】684 号 鉴证报告意见如下: 浙江金磊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浙江金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 保荐机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此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812.32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812.32 万元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 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事项无异议.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独立意见 4. 国信证券关于金磊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事项的核查意见 5. 监事会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意见 6. 关于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3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