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2019-07-05
1 经济学院

2018 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细则 为有效地筛选出契合学科专业特色的优秀学生,保障

2018 级主 修专业确认工作公正、公开、公平,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 确认办法》 (浙大发本〔2016〕109 号) ,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细则.

一、经济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 副主任:分管学生思政的副书记 成员:各系教学副主任、本科生教育科科长、院团委书记

二、各专业接收容量 经济学院

2018 级各专业接收容量如下: 专业 第一轮容量 第二轮容量 转专业容量 经济学

29 6 1. 若第一轮确认后,第 一轮容量有余量, 则余量 转加到同专业的第二轮 容量上. 2. 若第二轮确认后尚有 余量, 则余量可用于接收 转专业学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

44 9 金融学 (含金融学试验班) 85(含金融学试 验班容量 24) 17(含金融学试 验班容量 6) 财政学

26 5 注:金融学试验班确认办法:在已确认到金融学专业的、且愿意转入金融 学试验班的同学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金融学试验班接收竺院学生不超 过10 名.

三、遴选方案 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主修专业确认对象是社科

2 大类内学生,第二轮主修专业确认对象是所有大类学生(除限定类或 专业的学生外) . 1. 第一轮主修专业确认遴选方案 ① 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等于本轮专业接收容量时,接收所有第 一志愿申请学生,不接收其后各个批次志愿学生. ② 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大于本轮专业接收容量时,仅在第一志 愿学生中采用以下方案进行面试和遴选, 不接收其后各个批次志愿学 生. 根据申请同学的生源地不同, 将申请同学分成浙江省内考生和浙 江省外考生两类,各专业接收浙江省内考生和浙江省外考生的人数, 原则上按本大类内浙江省内、 外生源地人数的比例乘以本轮接收容量 来确定. 各专业浙江省内和省外面试人数分别控制在其可接收人数的 1.5 倍之内,其面试名单按高考相对成绩 1(计算公式见下)从高到低确 定. 高考相对成绩

1 计算公式: 高考成绩(文/理科) 高考相对成绩 1= ③ 当第一志愿申请人数小于本轮专业接收容量时,接收所有第 一志愿申请学生,并按上述①、② 相同原则(此时①、②中的本轮 专业接收容量改为本轮专业接收余量) ,依序对其后批次志愿申请学 *100 本大类内当地省市的文/理科最高高考成绩 各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确认, 其中综合成绩由高考相对 成绩 1(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组成.

3 生进行选拔和确认. 2. 第二轮主修专业确认遴选方案 当申请人数少于或等于本轮专业接收容量时, 各专业接收所有申 请的学生;

申请人数超过本轮专业接收容量时,按以下方案进行面试 和遴选. 根据申请同学的生源地不同, 将申请同学分成浙江省内考生和浙 江省外考生两类,各专业接收浙江省内考生和浙江省外考生的人数, 原则上按全校浙江省内、 外生源地人数的比例乘以本轮接收容量来确 定. 各专业浙江省内和省外面试人数分别控制在其可接收人数的 1.5 倍之内,其面试名单按高考相对成绩 2(计算公式见下)从高到低确 定. 高考相对成绩

2 计算公式: 高考成绩(文/理科) 高考相对成绩 2= 5. 主修专业确认结果上报学校. *100 浙大在当地省市录取的文/理科最高高考成绩 各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确认, 其中综合成绩由高考相对 成绩 2(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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