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5 |
1 -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2017 年县城防汛工作意见的通知 城关、东城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17 年县城防汛工作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6月28 日临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政办字〔2017〕109 号-2-2017 年县城防汛工作意见 为全面做好
2017 年县城防汛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确保城区安全度汛,根据省、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 结合我县县城防汛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的理念, 坚持"以防为主、 防抗救结合" 的方针,统筹兼顾、科学防控、群防群控,因地制宜组建、调整、 充实防汛抢险队伍,做好物资储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 确保城市防汛安全.
二、任务要求 突出排水除涝设施、 市政公用设施、 建筑工地、 城市危旧房、 地下空间五个重点,全面抓好组织、工程、队伍、物资等各项准 备工作,完善防汛预案,保障安全度汛.
(一)加强汛前检查,排除洪涝隐患.城关、东城街办和各 防汛区段责任单位,要对本辖区进行全面检查,着重做好河道险 口、险段、人防工程、低洼易涝地段排水设施以及学校、住宅、 商店、厂房、仓库、供水、供气、供电等重点部位的防汛检查, 做好易涝点改造.对影响河道、沟渠排水的垃圾废渣、违章建筑 等障碍,要按照"谁设障、谁清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限期清理和拆除. 县城管部门要加强管理, 严防向河道倾倒垃圾. 县水利部门、弥河风景区管理服务中心和城关、东城街办要及时 清理河道垃圾和障碍物,保证河道畅通和堤坝安全.城关、东城 -
3 - 街办、县住建部门要对所管辖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 清除淤泥,打通堵塞部位,保证排水管网畅通,严防井盖坠落安 全事故;
要加强对遗留问题多、设施差、没有管理单位小区防汛 工作的调度和协调,确保防汛工作有人抓、有单位管.
(二)抓好旧城改造、在建居民小区和建筑工地排涝工作. 各开发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开发区域和建筑工地排涝工作, 因开 发建设而堵塞、损坏的排水系统,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清理、维修,无法恢复正常的,要备好临时排水设施.要组织好防汛抢险 队伍、车辆和物资器械,对开发区域及周边可能出现的内涝、滑坡、塌陷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和措施,确保不发生 内涝,不倒塌房屋.
(三)强化老楼危房安全管理.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对辖区内 房屋进行全面检查, 尤其对南关片区等未改造的城区危房要及时 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属单位自管房屋,由单位负责维修;
对于个 人私房, 责任部门单位及街道、 村 (社区) 要督促住户搞好自修. 对学校和医院用房,教育、卫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发现问题立即 解决.人防工程和建有地下室的楼房,产权单位要采取措施,储 备封堵物资.要按照县城防汛指挥部的部署,做好各类防汛物资 的储备工作,确保抢险救灾需要.要迅速组建各路段防汛指挥机 构,落实抢险救援人员,确保运转正常.
(四)做好队伍组织和物资储备.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克服麻 痹思想,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涝,完善防汛预案,落实好防汛队 伍、防汛物资,做到组织、指挥、队伍、物资、设备、通讯、交-4-通、 群众转移、 救灾、 医疗卫生等各个方面、 各个环节分工明确, 责任落实到位.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制定可靠 预警措施,将警示形式通知到户、落实到人.要加大防汛投入, 对各类防汛物资要登记造册,确定收集人、责任人,落实好运输 地点、数量和运输措施,保证抢险时运得出、送得到、用得上. 要落实好防汛队伍,实行专业队伍和群众队伍相结合,按照实际 需要分别组织一定数量的常备队、抢险队和后备队,加强防汛技 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