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5 |
1 目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
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 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 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 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 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 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全县审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制定审计工作 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年度审计 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直接审计、 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 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的审计结果报告;
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 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向县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 调查情况及结果;
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向县政府有关部门 和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 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 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
5 支,镇(街道)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收支. 4.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 算. 5.县政府部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 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 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 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 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 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 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