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7-05

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比例符合《公司法》的相关 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已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 因此,项目小组认为公司符合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的挂牌条件.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经营范围:拆解再生利用进口废汽车压件、进口废五金电器、进口废电 线电缆、进口废机电(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拆解、破碎后的再生材料. 矿产品(煤炭除外)、废钢的购销;

生产性废旧金属、废钢的回收与批发;

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为废汽车压件的拆解破碎. 公司主要产品为废汽车压件拆解破 碎后分类归集的废钢、废铝、废铜、混合料和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毛利率、占比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

2017 年1-4 月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江苏辰龙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1-5-5 营业收入(元) 91,407,079.14 146,628,189.27 92,965,996.56 营业成本(元) 75,749,543.47 117,788,268.44 75,262,935.01 毛利率(%) 17.13 19.67 19.04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元) 91,107,013.49 145,874,090.26 92,949,030.81 主营业务成本(元) 75,748,303.07 117,784,547.24 75,259,213.81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99.67 99.49 99.98 主营业务毛利率(%) 16.86 19.26 19.03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 (2017)第4568 号) ,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1-4 月营业收入分别 为92,965,996.56 元、146,628,189.27 元和 91,407,079.14 元.其中,从主营业务收 入来看, 2015年度、

2016 年度及2017年1-4月, 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2,949,030.81 元、145,874,090.26 元和 91,107,013.49 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99.98%、99.49%和99.67%.收入结构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明确且占比突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公司不 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中列举的影响其持续 经营能力的相关事项, 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 理重整、和解或者破产申请. 因此, 项目小组认为公司符合 业务明确,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的挂牌条件.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有限公司阶段,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公司 基本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运作,公司历史上的历次工商变更 及增资已履行了股东会议决议程序及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股........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