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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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 年7月6日印发 -

3 -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 爆竹领域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 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风险点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依据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 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 号)《广东省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风险点危 险源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6?121 号)《广东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安监 管三?2018?9 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取得安全监管部门安 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纯批发和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 品储存、装卸的除外)、使用企业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 单位(以下统称 企业 )分级管控,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 是指根据企业固有风险程 度及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实施属 地监管、差异化监督管理. -

4 -

第二章 分级依据 第四条 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依照企业风险程度从高到低划 分,共划分为 红、橙、黄、蓝

4 个等级,红色代表安全风 险等级最高,蓝色代表安全风险等级最低. 第五条 分别按照《关于转发的通知》(东安办?2016?158 号)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东安监管?2016?203 号)《关于转发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 通知》(?2018?242 号)的风险评估分级方法进行风险分级, 按风险 就高不就低 的要求确定其风险等级.

第三章 分级程序 第六条 企业按照《关于转发的通知》(东安办?2016?158 号)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东安监管?2016?203 号)《关于转发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 通知》(?2018?242 号)的风险评估分级方法组织自评,评估 风险级别. 第七条 企业自评完成后,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信息表》(附件 1)和《企业风险评估分 -

5 - 级信息表》(附件 2)报属地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分局进行复 核,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分局复核后,编制《危险化学品和烟 花爆竹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汇总表》(附件 3)和《危险化学品和 烟花爆竹领域红色、 橙色风险等级风险点危险源信息汇总表》 (附件4)报市安全监管局备案. 第八条 对企业有新改扩建项目、 物质 (工艺) 等自身因素、 周边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的, 应重新组织进行风险评估和评 定等级. 第九条 对企业调整或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烟花爆 竹经营活动的,应相应调整风险评定等级或者移除. 第十条 已实施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有下 列情形之一,应退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

(一)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依法注销或被吊销的;

(二)被依法责令关闭或者予以取缔的.

第四章 职责划分 第十一条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全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工作,汇总全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 第十二条 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分局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 内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组织专家深入企业,核查企业自 评情况, 确定企业安全风险等级, 及时向企业反馈等级评定结果, -

6 - 建立分级管控台账,并于每年

12 月底前将分级管控工作情况及 分级管控台账报市安全监管局备案.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安全监管部门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评定情况, 对企业实施差异化安全监管,督促风险点、危险源的责任主体落 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切实降低安全风险;

对存在隐患和违法行为 的风险点、危险源,依法查处.红色风险等级企业,市安全监管 局每年检查不少于

1 次,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分局每月检查不 少于

1 次;

橙色风险等级企业,市安全监管局每年按 30%的比例 进行抽查,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分局每月检查不少于

1 次;

黄 色风险等级企业,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分局每季度检查不少于

1 次;

蓝色风险等级企业,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分局每半年检 查不少于

1 次.

第六章 管控措施 第十四条 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 点, 从组织、 制度、 技术、 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 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对安全风险分 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 和岗位的管控责任, 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极高风险的 -

7 - 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要高度关注运营状 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 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第十五条 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 并加强风险 教育和技能培训, 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 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 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 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 式等内容.对存在极高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 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第七章 隐患治理 第十六条 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制定符合企 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 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 尤其要强化对存在极高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 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应当在向当地安全监管分局报告的 同时, 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 做到责任、 措施、 资金、 时限和预案 五落实 ,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事故隐 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 施设备,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必要时向属地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 -

8 - 边人员. 第十七条 安全监督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 组织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员或者第三方机构, 借助专家 技术力量对 短板 企业开展专家查隐患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 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 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 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重大事故隐患排 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八章 约束机制 第十八条 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工 作中瞒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经调查属实,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九条 企业违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被实施行政处罚和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 安全监管部门 应当将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其他社会征信系统并予 以公开. 第二十条 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员及第三方机构 对其出具的报告或意见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分局风险点危险源分级 管控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二十二条 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风险点危险源 分级管控工作中发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按照本制度进行分 -

9 - 级管控的,经调查属实,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附件: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信 息表 2.企业风险评估分级信息表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汇总表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红色、 橙色风险等级风 险点危险源信息汇总表

10 附件

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信息表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数: 风险诊断等级: 类别 项目(分值) 评估内容 扣分 值1.固有危 险性 重大危险源 (10 分) 存在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10 分;

存在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8分;

存在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6分;

存在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扣4分. 物质危险性 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

2 分;

11 (5 分)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 一种扣

2 分;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 0.1 分.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 (10 分) 涉及

18 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一种扣

2 分. 火灾爆炸危险性 (5 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 1/0.5 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2.周边 环境 周边环境 (10 分)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 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 分. 3.设计与 评估 设计与评估(10 分)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 分;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4.设备 设备 (5 分)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

2 分;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扣2分;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12 5.自控与 安全设施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 分)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 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 分;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 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 分;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 扣1分;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 每一处扣

1 分;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

1 分;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 一处扣

5 分. 6.人员资 质 人员资质 (15 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

5 分;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 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

5 分;

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 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的,每一人次扣

5 分;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13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 业的,每一人次加

2 分. 7.安全管 理制度 管理制度 (10 分)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扣10 分;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涉及一个岗位扣

2 分. 8.应急 管理 应急配备 企业自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3分. 9.安全管 理绩效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15 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二级的,加5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三级的,加2分. 安全事故情况 (10 分) 三年内发生过

1 起较大安全事故的,扣10 分;

三年内发生过

1 起安全事故造成 1-2 人死亡的,扣8分;

三年内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分;

五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加5分.

14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直接判定为红色(最高风险等级)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的;

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的;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者未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

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或者三年内发生

2 起较大安全事故,或者近一年内发生

2 起以上亡人一般安全事故的. 备注: 1.安全风险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总分在

90 分以上(含90 分)的为蓝色;

75 分(含75 分)至90 分的为 黄色;

60 分(含60 分)至75 分的为橙色;

60 分以下的为红色. 2.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最低为

0 分. 3.储存企业指带储存的经营企业.

15 附件

2 企业风险评估分级信息表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坐标: 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主要特征描述 相应分值 危险度分值 评估风险等级 最终风险等级 物质 容量 温度 压力 工艺 企业周边状况描述 备注:1. 风险因素主要特征描述 栏目应填写企业涉及的所有物质、容量、温度、压力和工艺等五项风险因素的主要特征;

2.按照《危险度评价分值表》,对各单元的物质、容量、温度、压力和工艺等五项风险因素进行评定,最后按照各项分数 之和(危险度分值=物质+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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