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5 |
4 、特定疾 病5 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终止,并无息退还保险费.这90天的 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6 发生重大疾病、特定疾病的, 无等待期.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身故保险 金 ,本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 金 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分为A、B、C、D四组,详细的重大疾病分组信息请见 重大疾病分组. 每组重大疾病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 止.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三次时, 本合同终止.
(一)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次发生
7 并经医院
8 专科医生
9 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
4 重大疾病:指符合
9 重大疾病的定义 中定义的疾病.
5 特定疾病:指符合
10 特定疾病的定义 中定义的疾病.
6 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由疾病引起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7 初次发生:指被保险人出现疾病前兆或异常的身体状况,或已经显现足以促使一般普通谨慎人士引起注意并寻求诊断、 治疗或护理的病症.
8 医院: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不含港澳台医院),但不包括精神病院及 专供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 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施,且全天
24 小时有合格的医师和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
9 专科医生:专科医生应当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 医师以上的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君龙健康
361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君龙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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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向重大疾病 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我们首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零,并豁免本合同 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以后各期的期交保险费,同时 身故保险金 、 特定疾病保险金 及 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 责任均终止,即我们不再承 担 身故保险金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 责任.
(二)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次发生,且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180天后,并经医院专科医生首次明确诊断确定罹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 他三组中的任何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向重 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三)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初次发生,且自第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180天后,并经医院专科医生首次明确诊断确定罹患前两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 其他两组中的任何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向 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同时,本合同终 止. 特定疾病保险 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 定的特定疾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向特定疾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 特定疾病保险金 . 每种特定疾病只给付一次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特定疾病保险金保险 责任终止,本合同的特定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的两种或者 两种以上的特定疾病,我们仅按一种特定疾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其发生本合同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