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7-05 |
TRINITY LIMITED 利邦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891) 持续关?交? 董事会宣布,於二?一五?十一月十三日,本公司就冯氏控股1937集团提供 成衣及时装配饰的采购服务与冯氏控股1937订?总协议,期三?,由二? 一五?一月一日至二?一七?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由於冯氏控股1937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故冯氏控股1937集团成员(本集团除 外)均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交?事项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交?,须遵守上 市规则第14A章之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惟其可获豁免独?股东批准 的规定. 绪言 就冯氏控股1937集团成员向本集团提供成衣及时装配饰的采购及相关服务,本 公司与冯氏控股1937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硕?总协议,期三?, 由二?一五?一月一日至二?一七?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有关详情於下文载列. 总协议 日期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订约方 (1) 本公司 (2)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冯氏控股1937 C
1 C 交易性质 交?事项为冯氏控股1937集团成员不时向本集团提供成衣及时装配饰的采购服 务. 本公司与冯氏控股1937将致?促使彼等的集团成员遵守总协议内有关交?事项 之条款. 年期 由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期三年 收费基准 各交易事项的收费将由冯氏控股1937集团及本集团各自之有关成员(统称「订约 各方」) 於订立其后协议时,按订约各方之特定要求以及独立第三方服务供应商 的收费而厘定.本集团将参考就类似服务非关连方所收取的费用,以确定 冯氏控股1937集团向本集团提出的收费及条款乃按市价收取或不逊於其他非关 连第三方所提出者;
而行政开支将按成本报销. 於厘定商业交易事项的条款时,本集团将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於(i)价格、 (ii)支付及信贷条款、(iii)服务的繁复程度、(iv)服务水平、(v)负荷能力、(vi) 交付 时间表、(vii)合规纪录及(viii)品质监控能力,并将此等因素作为基准与独立供应 商比较,确保冯氏控股1937集团所提出的条款属公平合理及具竞争力. 过往?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 截至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各财政??,本集团就冯氏控 股1937集团所提供的成衣及时装配饰的采购及相关服务已支付以下总金额: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港币2,196,760元 港币1,640元 港币609,511元 年度上限(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 截至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各财政??之??上限为: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港币5,000,000元 港币21,000,000元 港币32,000,000元 以上年度上限乃经参考过往交易及前述之过往交易金额,以及推算来年业务增 长和服务围扩充而作出. C
2 C 订立交易事项的原因及益 冯氏控股1937集团一直为本集团提供成衣及时装配饰的采购及相关服务,在签 立总协议后,本集团能继续善用冯氏控股1937集团在采购方面的专长,从而加 强本集团现有资源的运用.此外,相对於其他服务供应商,冯氏控股1937集团? t解本集团之业务需求. 总协议的条款乃经本公司与冯氏控股1937按公平基准磋商后厘定.董事(包括独 ?非执?董事)认为总协议乃按一般或更佳商业条款,并於本集团日常业务过程 中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