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9-07-05 |
3、合格的货物和合格的服务 3.1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1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 准. 3.1.2 必须是全新的货物,必须是实质性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 3.1.3 磋商供应商应保证, 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采 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 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
10 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4、磋商费用 4.1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 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与参加竞争性磋 商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5、磋商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 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说明:如果第一部分要求的内容与第二部分有冲突,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均以 第二部分为准. B.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6、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6.1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的资料,除以下 内容外,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之前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 均是采购文件 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6.1.1 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6.1.2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6.1.3 磋商供应商须知;
6.1.4 磋商响应文件主要内容格式;
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当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开 始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在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 电子交易平 台进行提问, 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 求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开标 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
8、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8.1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出后,在磋商结束前任何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 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和电子交 易平台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对修改内容仍有疑 问,应在修改内容发出后
24 小时内在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 电 子交易平台进行提问,否则视为已接收,并同意修改或澄清内容.开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 理机构不接受其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质疑. 8.2 竞争性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