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7-05
合同编号: 河南省城市站空气质量标况转实况采集 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豫财单一采购-2018-372) 合同书日期:2018 年10 月15 日1甲方: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乙方:广东旭诚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按照招标 编号为豫财单一采购-2018-372,招标项目为河南省城市站空气质量标况转实况 采集建设项目的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理解: 1.

1 合同书 1.2 合同执行期间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的会谈纪要 1.3 中标通知书 1.4 合同附件 1.5 招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 1.6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补充、澄清文件 投标文件与本协议和招标文件冲突之处, 以本协议和乙方投标招标文件为准, 本协议和投标文件中约定冲突之处,以对甲方有利的解释为准.

2、建设内容 完成河南省省直管站兼容标况与实况的数据采集管理与网络化质控系统开 发、仪器驱动程序开发及相关数据的处理,并完成省内

263 个(见附件 1)省直 管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标况转实况数据联网技术转换实施及提供相关技术服 务工作.

3、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3.1 项目合同总价为$18660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陆万陆仟圆整),包 括软件开发费、系统安装、部署费、运费、质保期费用、相关税费等全部费用. 3.2 项目实施完成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5%,即人民 币捌拾叁万玖仟柒佰圆整(? 839700.00 元);

项目验收合格,稳定运行三个月 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5%,即人民币捌拾叁万玖仟柒佰圆整

2 (? 839700.00 元);

项目验收合格,稳定运行六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 总价的 10%,即人民币拾捌万陆仟陆佰圆整(? 186600.00 元).

4、技术规格及要求 4.1 总体要求 完成省直管站兼容标况与实况的数据采集管理与网络化质控系统开发、 仪器 驱动程序开发及相关数据的处理,并完成河南省内

263 个省直管空气质量自动 监测站点位的标况转实况数据联网技术转换实施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4.2 兼容标况与实况的数据采集管理与网络化质控系统开发服务 4.2.1 执行规范:系统统计与报表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 定(试行) 》 、 (HJ 633-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 《环境空 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 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HJ193-2013)及最新相关规范. 4.2.2 数据采集内容: 数据采集项目包括: 常规参数 (CO、 NO/NO2/NOX 、 O

3、 SO

2、PM

10、PM2.5) 、气象参数(风速、风向、气温、湿度、雨量、气压等) 、温室气 体(CO

2、甲烷等) 、仪器状态信息(采样流量、机箱温度、反应室压力等) 、仪器 报警信息等. 4.2.3 标况与实况数据切换:支持采集标况数据或实况数据、支持标况数据 采集状态转换成实况数据采集状态. 4.2.4 数据采集周期: 数据采集功能可按照一定的采样周期向各个分析仪器 采集实时数据,采样周期可配置,在1秒至

60 秒之间灵活选择,并兼容支持部 分特殊品牌仪器

1 小时采集频率的分析仪. 4.2.5 数据计算内容: 自动计算出常规参数 (CO、 NO/NO2/NOX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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