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5 |
138 天新客理财 3.受托管理资金:指投资人委托并交付光大银行进行管理的初始本金. 4.受托管理资产:指投资人委托光大银行代其运作和管理受托管理资金所形成的各项资产的总和. 5.银行工作日:指国内法定银行工作日. 6.交易所交易日:指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定交易日. 7.开放申购日:指接受投资人申请购买产品份额的交易所交易日. 8.预约购买期:指允许投资人在开放申购日工作时间之前预约在产品申购日购买产品份额的一段 时间. 9.交易确认日:指银行确认购买等与本产品相关的交易行为成功或失败的日期. 10.预期收益起始日:为资金实际扣划至理财账户的开放申购日. 11.产品注册登记:指产品注册登记人在 TA 系统(注册登记系统)中确认投资人交易,并注册产 品份额的行为. 12.收益支付日:指实际支付产品收益的日期. 13.新客户:购买之日起
30 日内开立 EB 理财账户,且从未购买过我行阳光理财产品的客户. 第五部分 -- 交易规则 1.申购:投资人可在产品开放申购日当日 9:30 至15:00 申请购买本产品份额.投资人首次投资本 产品,购买金额应不低于本产品规定的首次投资起点金额. 2.预约申购: (1)投资人可在产品预约申购期,委托银行在约定的开放申购日,按照投资人约定的购买金额, 自动扣划投资人指定账户资金,购买本产品份额.投资人首次投资本产品,购买金额应不低于本产品 规定的起点金额. 投资人可在约定的开放申购日次日通过光大银行任意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查询交易 发起情况. (2)投资人仅能用阳光卡购买,投资人活期账户+定存宝账户资金充足方可预约理财产品,预约同 时相应的预约资金将实时封闭在对应的活期账户和定存宝账户(优先封闭活期账户资金) ,预约资金 在封闭期(交易日至收益起始日)不可用. (3)本产品投资人活期账户不足,活期宝理财产品账户中有充足资金时,预约投资人购买本理财 产品,视为同意将相应金额的活期宝理财产品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以1万的整数倍回款,当活期宝 账户余额小于起点金额时全额回款) ,活期宝理财产品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后,相应资金转入活期账 户,中国光大银行同时对预约资金进行封闭,该笔理财预约成功. 第5页/共9页(4)产品收益起始日,中国光大银行根据理财销售文件对预约资金进行解控、并扣划约定金额到 理财账户,自动为投资人办理本产品的投资. (5)投资人有权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指定的预约申购期,通过理财销售文件约定的途径办理本产品 的预约申购或取消预约申购,本产品封闭金额将根据最终产品预约金额进行实时增减. 3.撤单:投资人对当日成功委托的申购业务,在委托日当日 15:00 前可以撤销.对成功委托的预 约申购业务,可在预约委托日至开放申购日的 15:00 前撤销,交易时间不能为系统批处理时间(交易 所交易日 15:00 至19:00,如遇特殊情况延迟) .个人投资人在办理预约申购的撤单业务时需保证账 户资金没有提前解控且卡状态正常,否则撤单将失败.投资人可通过柜台、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查询 撤单是否成功. 4.确认交易:银行在产品交易确认日,确认交易成功,投资人可在产品交易确认日次日通过光大 银行任意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只有经银行确认成功的交易方为有效交易, 否则交 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