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7-05 |
100 万元.对热心帮助德城区招才引智、引才业绩突出的社会组织及 个人给予 3―100 万元奖励.健全引才网络体系,依托德州市海 外工作站、海外人力资源战略伙伴、境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机构, 不断拓宽引才渠道,实现规模化引才.探索建立海外人才工作 站,根据工作情况,给予每年最高
50 万元经费资助. 18. 建立务实管用的人才评价机制.制定高层次人才分类 目录和认定标准, 支持用人单位自行探索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 根据企业科研院所的社会贡献度、 人才的年薪及缴纳个税情况, 每年给予 三航 、 三个一百 企业及科研院所一定的 人 才津贴 自主认定名额,给予每人最高
10 万元津贴奖励.坚持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柔性引才用才模式,企业、教育及卫 生机构柔性引进年薪在
10 万元以上的人才, 按引进人才年薪的 30%给予引进单位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补 助时间不超过
3 年.加快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逐步在高 ―
11 ― 层次人才评价中引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市场 化评价要素,推行高层次人才评价服务外包. 19.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积极发挥住房在聚集人才中的作 用,建设
10 万平方米区人才公寓,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对符合 条件的人才提供 50―160 平方米人才公寓.对租住非区建设管 理人才公寓的,经认定,根据人才层次给予每年 1000―20000 元租金补贴.对区内企业新引进的 C 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在我区 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的,最高给予总房价的 50%购房补贴,补 贴额度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
对区内企业新引进的博士、副高职 称及以上、高级技师等其他相当层次人才在我区首次购买自住 商品房的,给予总房价的 10%购房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对在我区落户的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 建设高校本 科毕业生,在我区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最高
5 万元、2 万元 购房补贴. 20. 提升人才精细化服务水平.建立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 家制度,增强人才的认同感和向心力.推行 人才服务金卡 制度,完善高层次人才市民化待遇.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职工(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的落户限制, 专科以上毕业生、职工(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来我区 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具有外国籍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 子女需在区内长期居住的,可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申办《外国人 永久居留证》;
对于其他需多次出入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