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05 |
110 分以上(外省考生总分不是
150 分的按相应比例折算);
②大学第一学期成绩在专业排名前 30%者;
③大学第一学期大学英语读写或高等数学成绩超过
90 分;
④有明显专业特长,对所申请转入实验班具有浓厚的兴趣和发 展潜质,并已取得相应成果者. 3.选拔方法 对于满足学校实验班招生要求的报名者,按照如下方法确定折 算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折算成绩相同的,第一学期平 均学分绩点高的优先录取. 折算成绩=高考成绩(折合百分制)* 60%+平均学分绩点* 40%+ 数学加分. 式中,数学加分根据高考数学成绩和大学第一学期数学成绩确 定:高考数学(折合满分
150 分)在130~139 分的加 0.5 分,在140 分(含140 分)以上的加 1.0 分;
大学第一学期数学成绩在
90 分(含90 分)以上的加 0.5 分;
高考数学和大一数学成绩两项加分 之和为数学加分
三、管理办法 在全校范围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大一新生中择优 选拔,单独编班,单独授课. 教务处负责全面指导实验班建设,交通与工程学院学工办负责 学生日常管理,车辆工程专业负责教育教学. 实行学籍动态管理,在第四学期对全班同学进行中期考核,符 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退出实验班,进入车辆工程专业普通班学习: (1)严重违犯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思想、心理、身体素质不能适应实验班紧张的学习要求, 自愿申请回普通班学习者;
(3)累计出现两门次不及格课程者;
(4)前三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低于
75 者. 根据实验班退出人数,根据自愿原则从车辆工程专业普通班按 照前三学期学分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补录相等数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