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9-07-05 |
8435 1.8435 0.7447 0.7447 耕地0.6064 0.6064 其中: 基本农田 林地 0.0909 0.0909 其他农用地 0.0474 0.0474 权属地类其中申请用地总面积
一、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池州市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凤鸣大道(高速出口―318国道)拓宽改造工程 总计
(一)农用地 1.8435 1.0399 ( )建地土地利用现状其中合计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0.8036 0.8036 0.2952 0.2952 用地面积 规划用途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地块编号或项目名称 注:地块编号或项目名称栏,涉及减免耕地占用税的项目用地填写具体项目名称,其他用地填写地块编号. 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续预审机关 池州市国土资源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 批复文号 池江国土资预审字〔2017〕2号 预审意见: 1.项目已取得立项的批复.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2.项目用地已列入《贵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不占用基本 单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 农田. 3.该项目全长3.6公里.项目总用地面积11.5387公顷.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优 化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尽可能少占耕地,节约集约用地. 4.该项目应切实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补充耕地必须做到占优补优,占水田 补水田. 5.该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 通知》(皖政〔2015〕24号)的规定执行 确保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 要合 独选址用地预审 文件 通知》(皖政〔2015〕24号)的规定执行,确保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要合 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社会保障等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生 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6.池州市城乡规划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已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同意该 项目选址. 7.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未办理用地手续,不得开工建设.项目 涉及临时用地 须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并在工程结束后 履行复垦 批准机关 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 建设项涉及临时用地,须按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在工程结束后,履行复垦 义务. 8.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划、环保、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理相关 手续. 9.同意该项目建设用地通过预审. 批准机关 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 批准文号 江南管产〔2017〕35号 建设规模 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全长约 3.6km,投资估算1.1亿元. 批准机关 目用地项目批准 文件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工程概算 用地面积 1.8435 地 工程设计 批准文件 功能分区名称 路基工程用地 1.8435 路基工程用地 地类转用面积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其中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农用地 0.7447 0.7447 其中:耕地 0.6064 0.606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规划 需调整规划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省级市级市级县级√县级乡级乡级农用地转用计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其中:耕地 0.7447 0.6064 0.7447 填表人:唐春 规划级别规划级别池州市国土资源局若使用结转计划指标,请予以说明: 项目名称 委托补充 自行补充 收费标准 缴纳金额 0.6064 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