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05 |
本报记者 杜海英 济南大学
2010 届毕业生小杨作 为原告将母校告上了法庭,起因是 在校期间因打架受到处分,虽然处 分后来被撤销,但是学校拒绝发给 他学位证书. 据小杨介绍,自己在校期间因 为打架受到学校 留校察看 的处 分,但是在
2008 年6月26 日小杨 填写了 撤销处分审批表 ,班级、院系、学校都同意撤销处分. 临近毕业之前,小杨却从班主任处 得知,学校已经下发名单,他没有 学位证书.小杨多次到学校询问, 校 方给出的结论都是按照学校有关规 章制度办事, 无奈, 小杨将自己的母 校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 学校认为, 被 告主体有问题, 学位评定委员会才应 该是真正的被告. 学校和学位评定委员会,谁真 正享有授予学位证书的权力?学位 评定委员会是否具有独立性,可以 单独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对此, 我国法律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司法 实践中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模式,有 的是将学校作为被告,有的则是将 学位评定委员会作为被告.之所以 会产生这种争议,主要是因为高等 学校在主体身份上具有双重属性, 既可以作为民事主体,也具有成为 行政主体的可能性. 按照我国行政法的规定,学校 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行政 权力的获得不是基于《组织法》的 直接规定,而是来源于一些特别法 律法规的授权,例如《教育法》. 学校自身的行为既包括学术自治性 行为也包括管理性行为,因此从主 体资格上来讲具有双重属性,既可 能是民事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也可 以成为行政主体.学校的核心职能 是 学术功能 , 也有一些辅助性的管 理职能, 比如对其内部人员实行相应 的管理, 管理性职能的实施基于法律 法规授权, 只有这部分管理性行为才 属于行政行为, 可以成为行政诉讼中 被诉的对象. 那么本案中的情况又该如何处 理呢?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北京 大学行政法专家王锡锌教授.王教 授认为,学校做出和撤销处分,属 于对内部人员的管理,行使的是法 律法规授权的管理性权力,而非学 术自治性权力.按照《教育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 施办法》的规定, 学士学位由国 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 ,也就 是说,只有学校才具备授予学位证书的主体资格,其他组织 和机构不具有这项权力.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是学校 而不是学位评定委员会,也只有学校才享有法律法规授予的 行使行政管理性职能的权力,学位评定委员会只是学校的一 个内部机构,不具有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资格,因此本 案中应该将学校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1999 年, 刘燕文诉北京大学学位证书授予案 作为 中国首例学位诉讼案 曾经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而今, 十几年已经过去了,但是关于学术机构职能问题的争议依然 没有定论.学校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究竟谁才是行政诉讼的主 体?学校学术性行为和管理性行为的界限如何确定?学术自 治和司法审查的空间又该如何划分?……所有这些,都有待 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本报记者 刘晓迪 记者调查 欧莱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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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元四盒 糖酒会结束日甩卖鱼龙混杂 学校vs 学位委员会济大学子诉母校案谁该是被告国庆期间,记者因事出差到泰安、菏 泽两地采访,发现农忙时节路旁燃烧秸 秆, 地毯式 晒秸秆、粮食现象仍旧存 在.车子行驶途中,先后遭遇了村村通公 路秸秆缠车,烟气 迷人眼 ,碾着粮食 边过马路. 湖旁小路铺秸秆 司机过路需弯腰 记者随车先到泰安市东平县旧县乡山 窝村,由省道 S255 转至山窝村行驶途 中,不足三米的环湖村村通小道上被村民 地毯式 的铺满了大豆秸秆,路旁还有 村民 监督 车碾过后的情况.村民叫停 我们好几次, 生气而又朴实 的要我们 在秸秆上来回碾几次.一不小心车便缠了 村民的秸秆,被村民连追几十米,司机不 得不下车弯腰从车轱辘下帮着村民掏秸 秆.回去的途中,我们的车又一次遭受同 样的待遇. 秸秆烟熏迷人眼 路旁粮食摆酒瓶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