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5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行业(以下简称 "农资流通行业")自律机制,更好地规范农资流通市场、 农资流通企业以及从业者行为,促进和保障农资流通行业健 康发展.
经本公约发起人共同讨论、协商,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农资流通行业是指所有参与农资大 流通的农资生产、销售、科研、服务为主的企业、社会组织、 专家学者以及从业人群的总称. 第三条 遵照"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开公正、平等 互惠"的基本原则,本公约旨在促进行业自觉维护良好的经 营秩序,完善行业内自律、友好、和谐、互助的经营氛围, 深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农资流通市场秩序及流通企业 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农资供应. 第四条 积极倡议农资流通企业及其法人、职业经理人 等从业者加入本公约,从维护国家、社会和全行业整体利益 出发,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五条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作为本公约的执行 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六条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农资流通行业的法律、法规 和政策,依法开展农资经营活动,积极推动农资流通企业自 身信用建设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及诚信建设. 第七条 倡导行业互助互惠、合作共赢,鼓励、支持开 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 行业内竞争,提高行业社会公信力,营造讲诚信、重合作、
2 促发展的经营和消费环境. 第八条 严格保证产品质量,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以提 供社会所需的优质农资产品为己任,自觉履行自律义务:
(一)自觉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不恶意囤积哄抬价格, 也 不随意低价甩卖破坏市场稳定;
(二)维护本行业利益,不做有损本行业形象的事,主 动接受自觉接受政府、行业、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
(三)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杜绝无照经营、超 范围经营,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 不采购"三无"和套牌产品;
(四)加强售后服务工作,做到经营农资商品"管卖、 管用、管效果、管安全",并建立农资商品质量事件应急处 理机制,落实农资质量事件理赔措施;
(五)遵守广告法,不做虚假广告、不得用虚假的经营 业绩,不切合实际的承诺、不正当的手段欺骗客户和误导消 费者,不贬低他人产品、不损害其他企业的声誉;
(六)自觉依法纳税,依规履行农资产品质量、环保、 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不拖欠劳工工资 福利;
(七)重视并遵从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使用权利人的科 技成果,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不得实施其知识产权,否则, 依法赔偿. 第九条 重合同,守信用,健全完善企业现代经营管理 制度,提高合同履约率和交易满意率,加强企业信用管理维 护和信用体系建设. 第十条 自觉遵守诚实守信的基本行业道德规范, 共同维 护农资行业信誉,促进本行业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树 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十一条 努力进行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践行绿 色发展理念,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倡行绿色、低碳、
3 循环的行业发展和经营合作方式. 第十二条 积极进行业务经营创新,拓展经营渠道和领 域,挖掘行业新兴增长点,努力拓展国际市场. 第十三条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营造和谐的社会公共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