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07-05

在时令瓜果蔬菜上市之际, 李台街道不间断 播放宣传录音, 同时安排4名街办工作人员、 联防队员配合示范 区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全段巡逻并规范占道经营行为, 马路市场 得到了一定遏制. 投诉举报后, 李台街道办高度重视, 立即安排李台环保所进行 处理.10月25日起, 要求蔬菜批发市场2名管理员提前上岗, 及时清理马路市场;

同时, 李台街道的4名同志每日凌晨4时上 岗, 并协调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配合, 确保交通不拥堵, 车辆 喇叭不扰民.杨陵区市政局增配3名保洁人员, 加大日常清扫 力度, 确保路面清洁干净, 并在该路段安装了交通隔离栏, 保障 附近居民早高峰的出行畅通.

17 18

19 受理编号

033 号的环境 信访问题为: 沁园春・居 小区旁众兴菌业公司经 常排放刺鼻气体 (10 月20日仍有刺鼻气体) 受理编号

034 号的环境 信访问题为: 神农小区10 号居民楼下火锅店违反 了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81条规定经营饭店, 产生 油烟污染. 受理编号

035 号的环境 信访问题为: 沁园春・居 小区旁众兴菌业公司排 放臭气 杨凌示范区 环境保护局 杨凌示范区 环境保护局 杨凌示范区 环境保护局 该投诉问题与编号

003、

007、 028号投诉问题基本一致.该信访案件 已于10月27日办结, 详见杨凌示范区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 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九批)第028号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2017年10月27日接到信访件后,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立即责令 杨凌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 被 投诉火锅店名为杨凌红焖王火锅店, 位于杨凌示范区神农路中段神 农小区10号楼101室, 主营羊肉火锅, 兼营羊肉泡馍.店面由住宅 房屋改造而成, 二楼以上为住户.该店铺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餐厨 油烟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10 月28 日, 杨凌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对杨凌神农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进行了检查.调阅资料发现, 该公司将神农小区10号楼101室 租赁给胡刚印, 租赁协议书租赁日期为2016年10月20日至2019年10 月20 日, 租赁合同要求乙方 (胡刚印) 不得随意改建、 拆除、 破坏 房内设施和开设食堂. 该投诉问题与编号

003、

007、

028、 033号投诉问题基本一致.该信访 案件已于10月27日办结, 详见杨凌示范区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 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九批)第028号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属实 属实 属实 2017年10月28日,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对该经营场所下发 《关于杨凌红焖王火锅店存在环保问题要求整改的通知》 (杨 管环发 〔2017〕

77 号) .杨凌示范区环境监察支队对其经营负 责人进行了约谈, 要求立即停止营业, 并在门口张贴停业告 示. 该经营场所负责人承诺停止营业并不在该场所经营餐饮业. 目前, 该火锅店已停止营业. 此件与编 号

003、

007、 028为 重复投诉 此件与编 号

003、

007、

028、 033为重复 投诉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杨凌示范区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上接第三版)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杨凌示范区时间:2017年10月12日-11月13日 投诉举报值班

电话:029-87012116 邮政信箱:杨凌示范区第6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8:00. 本报讯(记 者冯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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