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5 |
1 申请挂牌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 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 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 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及重要事项:
(一)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6 年8月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8,752,900.95 元、21,436,440.49 元、16,873,221.87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87.72%、51.24%、51.77%,整体金额较大,占当期收入的比例亦较大.这 是由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经营模式所决定的.虽然,公司主要客户在行业内具有 较高地位,资产规模较大,经营稳定,商业信誉良好,但是,如果未来市场环境、 客户经营情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存在货款无法收回的风险,并对公司经 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二)短期偿债能力风险 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且资产负债率呈下降状态,但报告期内,短期借款的增 加导致流动负债增加,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且均呈下降趋势,同时,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如果我国信贷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 司不能合理进行支付安排,则有可能产生短期偿债能力风险.
(三)无真实商业交易背景票据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开具无真实商业交易背景票据的行为,不符合国家《票 据法》的有关规定,可能存在因不规范使用票据而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报告期 内,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采用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后贴现的方式进行融 资.上述违规票据融资涉及的金额总计 4,600 万元,除一笔
2016 年12 月7日到 期的
600 万元应付票据外,其余均已到期解付.违规票据融资未对公司、股东造 成不利影响,也未对贴现银行等其他利益相关者造成损失,也未受到任何形式的 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 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开具证明,未对公司的票据行为进行处罚.实 新乡市慧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3 际控制人张础⑿烀坊ㄗ龀龀信:如公司因以往不规范使用票据而被追究相关责 任,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利影响,本人将承担全部相关责任,同时补偿 公司相关经济损失;
未来将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票据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具 及使用票据,杜绝开具无真实商业交易背景票据的行为.
(四)汇兑风险
2016 年1-8 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