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5 |
2016 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工程建设 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津建科[2016]477 号)要求,天津大学 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大学等单位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城 市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导则》 ,经市建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予 批准发布,自2018 年10 月1日起实施.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请及 时反馈给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或天津大学. 本导则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导则由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大学负责具 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 年10 月1日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按 照住建部等四部印发的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以及 《天 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根据《市建委关于下 达2016年度天津市建设系统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津 建科[2016]477号)的要求,针对天津市城市黑臭水体的特点, 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内容包括:1.总则;
2.术语、符号;
3.黑臭水体识 别与污染原因调查;
4. 黑臭水体治理技术;
5. 城市生态型河 道建设;
6. 水体管理维护;
共6章. 本导则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大学城市 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 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192号1895大厦,邮编:300073)或 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天津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天津 大学北洋园校区43楼-B507,邮编:300350) . 本导则主编单位: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天津大学 本导则参编单位:天津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季民王卫红 黎荣赵乐军 刘洪海 李莹常素云 张凯朱亚楠 李屹张振王灿赵立伟 肖岭薄涛景长勇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 唐运平 李辉杨宪云 潘留明 石凤林 李殿海 阚薇莉 佟祥明 杨凤栋 目次1总则
1 2 术语、符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
4 3 黑臭水体识别与污染原因调查.5 3.1 一般规定
5 3.2 水体黑臭的分级与判定.5 3.3 水体污染原因调查.6 3.4 底泥污染调查.7
4 黑臭水体治理技术
8 4.1 一般规定
8 4.2 外源控制截污技术.9 4.3 内源污染治理技术.10 4.4 水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13 4.5 补水活水技术.18
5 城市生态型河道建设
19 5.1 一般规定
19 5.2 生态河床
19 5.3 生态护岸
20 6 水体管理维护
21 6.1 一般规定
21 6.2 维护管理
21 6.3 应急处理
22 附录 A 适宜天津市城区黑臭河道治理的生态型河道的 断面形式
24 本导则用词说明
27 引用标准目录
28 条文说明
31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 and Symbols.2 2.1 Ter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