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6 |
(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8 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划》(桂政发〔2012〕89 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2〕
103 号);
(6)《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桂环发〔2013〕
41 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4〕9 号);
(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1 号);
(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 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7 号);
(10)《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5 年修订)的通知》(桂环发z2015{
29 号);
(11) 《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十三五 规划》 (桂政办发 〔2016〕
125 号) ;
(12)《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2016 年);
(1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广西生态红线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 号);
(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 年);
(15)《广西林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2016 年);
(16)《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桂环函〔2016〕2146 号);
(17)《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 年1月);
(18)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
2018 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桂环规范〔2018〕3 号);
(19)《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生态功能区划的通知》(南 府办〔2010〕77 号);
(20)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宁市水功能区划的批复》 (南府复 〔2012〕
107 号);
(21)《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2 年修订);
(22)《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4 年7月1日起施行);
(23)《南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15 年修 订)》(南环字〔2015〕81 号);
(24)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的通 知》(南府办〔2016〕76 号);
(25)《南宁市大气污染防治
2018 年度实施计划》(2018 年);
(26)《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
2018 年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的通知》(南环字〔2018〕26 号). 1.1.3 相关技术导则及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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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8)《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9)《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
(1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4-2004);
(11)《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
(12)《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2003.09);
(13)《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2002.12);
(14)《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