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06 |
2012 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园林局、 城管局: 今年
5 月12 日是我国第四个 防灾减灾日 ,5 月7日至
13 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
2012 年防灾减灾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办质电 [2012]4 号) 、海南省减灾委员会 《关于做好
2012 年国家防灾减 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琼民电[2012]14 号)的要求,为切实做 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防灾减灾日 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紧扣防灾减灾主题,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今年 防灾减灾日 主题为 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 灾减灾意识 .各市县要紧扣主题,吸取
2010 年我省国庆期间 强降雨引发汛情、洪涝、山体滑坡灾害教训,弘扬灾害中 万 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 -2- 学 的精神,充分认识防灾减灾工作重要意义,在当地政府的 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 实组织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防灾减灾 宣传周活动.
二、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切实做好风险排查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查找本地区本单 位防灾减灾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重点针对居 民住房、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城市 广告牌等公共场所和建筑工地,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针对 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落实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
(一)开展居民住房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1.城镇危旧房屋排查 (1)组织专业鉴定机构对城镇危房进行一次彻底排查, 对 受损房屋进行技术鉴定,并进行记录和整改处理.经鉴定属于 危房的,要详细记录危房位置、面积、产权人、危房鉴定结果 等相关信息,并建立台帐,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 规定,加强危房管理. (2)经鉴定属于危房但可观察使用或处理使用的房屋, 应 尽快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解除危险房屋, 并定期进行检测处理;
若经鉴定属于危房且须停止使用或整体 拆除的,应立即告知房屋所有权(承租)人搬离,做好安置工 作,并设立警示标志. -3- (3)对鉴定为危房的, 在今后的恢复重建中, 要简化手续, 从速办理建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等危房重建手续. 2.建筑物外部安全隐患排查 (1)组织人员对公共场所建筑物幕墙、大型户外广告、建 筑物外悬挂物等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 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防止发生坠落、倒塌事故. (2)及时通知各小区物业,对小区内建筑物幕墙、户外广 告、建筑物外悬挂物等设施进行排查和整改,防止发生小区内 安全事故. 3.物业小区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安全隐患排查 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结合所管小区、建筑的特点和实际情 况,及时发现和劝阻占用、堵塞、封闭社区或房屋建筑疏散通 道及安全出口的行为,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障碍物 等各类易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确保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畅通.
(二)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及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组织对城镇燃气管道输配电设施和用户庭院及室内燃气设 施,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三级分销网点和主要商业用户,燃 气汽车加气站进行检查. 1.排查燃气供应设施安全隐患. 要注重突出四个重点进行排查: (1)在2011 年专项整治工作中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