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6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的议案》,决定申请股份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有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次挂牌的实际需要,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挂牌的相关事宜.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采取协议 转让方式的议案》、 《关于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主办券商的议案》、 《关于审议挂牌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的议案》等与本次挂牌有关的议案.
(二)申请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挂牌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欣隆环保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结果和决议内容合法有 效.
(三)申请挂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挂牌事宜的合法性和有效 性 经核查, 申请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就本次挂牌事项对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和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授权合法 法律意见书・正文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10 有效.
(四)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进行审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据此,公 司本次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属于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的情形.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申请挂牌公司本次挂牌已获得其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 法律意见书・正文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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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一)申请挂牌公司依法设立 申请挂牌公司系由欣隆有限整体变更而来的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本法律意见 书正文
四、申请挂牌公司的设立和整体变更 ).
1、 申请挂牌公司现持有龙岩市工商局于
2017 年4月25 日签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508000913809686 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的住所为福建省龙 岩市新罗区东肖镇黄邦村(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发路
32 号,法定代表人为 吴国欣,注册资本为 5,790 万元,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为 静电除尘器、 电袋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湿电除尘器、气力输灰除尘、除尘脱硫脱硝设备的制 造、销售、研发;
环保工程设计与施工;
建筑材料(木材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的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申请挂牌公司系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股份公司章程》、 《公司法》及《破产法》规定的需要解散或终止的情形.
(二)申请挂牌公司有效存续 欣隆环保的前身是欣隆有限, 成立于
2014 年2月18 日.
2017 年3月16 日, 欣隆有限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方式整体变更为欣隆环保,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