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06 |
2015 年次级债券
2 新世纪评级 Brilliance Ratings 声明 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使本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构成委托关系外,本评级 机构、评级人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 关联关系. 本评级机构与评级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 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本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本评级机构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 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 响改变评级意见.本次评级所依据的评级方法是新世纪评级《新世纪评级 方法总论》及《中国证券行业信用评级方法(2014 版) 》 .上述评级方法可 于新世纪评级官方网站查阅. 本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和其后的跟踪评级均依据评级对象所提供的资 料,评级对象对其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本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 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有效.本次债券存续期内, 新世纪评级将根据《跟踪评级安排》 ,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实施跟踪评 级并形成结论,决定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评级对象信用等级. 本评级报告所涉及的有关内容及数字分析均属敏感性商业资料,其版 权归本评级机构所有,未经授权不得修改、复制、转载、散发、出售或以 任何方式外传.
3 新世纪评级 Brilliance Ratings 跟踪评级报告 按照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永安期货 、 该公 司 或 公司 )
2015 年次级债券信用评级的跟踪评级安排,本评 级机构根据永安期货提供的
2016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经营 数据,对永安期货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相关风险进行了动 态信息收集和分析,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因素,得出跟踪评 级结论如下.
一、债券发行情况 永安期货于
2015 年8月17 日在上交所成功发行了
2015 年 次级债券,债券简称
15 永安债 ,发行规模为
6 亿元,票面利 率5.10%,期限为
3 年,附第
1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5 年10 月16 日,经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表决,本期债券利率调整为 5.40%,并将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行权日调整至第
2 年末.
二、跟踪评级结论
(一) 公司管理 永安期货自
2015 年10 月在新三板挂牌后, 在2016 年6月作为 唯一一家期货公司成功入选新三板首批创新层挂牌公司.2016 年, 在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价中继续被评为 A 类AA 级.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 13.10 亿元. 永安期货的第一大股东为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财通证券 ) ,2016 年末财通证券持有永安期货 33.54%的股权.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位列第二位,为26.72%.浙江 省财政厅领导和管理的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浙江 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财通证券 36.6%股权, 并持有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因此浙江省财政厅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 新世纪评级 Brilliance Ratings
图表 1. 截至
2016 年末永安期货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