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6 |
15 日历天内提交优化初步设计,优化初步 设计完成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新路小学及幼儿园施工工期为
550 日历天,新路完 中施工工期为
750 日历天,师大附中施工工期为
75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包含整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园林绿化工程)及后期服 务、协调配合工作、施工现场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至保修责任期阶段等全部过程;
项目 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饰(含精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暖 通工程、设备安装及采购、弱电工程(不含智慧教育项目的弱电工程)、市政配套工程等(不含园林绿化 工程). 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单位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上述设计、施工资质要求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3.2 投标人人员资质要求: (1)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建筑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持有
7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建筑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4)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 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投标人所拟派的专业人员必须做到一人一岗,不得承担多个岗位或职务,否则该人员投标无效. 3.3 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提供企业或设计负责人自
2013 年12 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 建安费
6 亿元及以上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提供企业或施工负责人自
2013 年12 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建设 一项建安费
6 亿元及以上类似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的牵头人,由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 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协议中须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 范围.本项目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
2 家(若为
2 家的,其中
1 家须为设计方,1 家须为施工方);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 效.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所拟派的人员,只能承担对应的设计或施工工作,不能承担多方 工作,否则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的业绩、人员等涉及评标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均予认可(除 约定外). 3.5.1 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 《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 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要求,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 管理系统 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投标人员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投标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及其设 计团队人员应在 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 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 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3.5.2 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 《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 通知》(赣建办[2017]14 号)要求,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 理系统 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及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和专职安全员)应在 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 中可以查询, 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投标无效. 3.6 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