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6 |
2.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至保修责任期阶段等全部过程;
项目 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工 程、装饰(含精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 暖通工程、设备安装及采购、弱电工程(不含智慧 教育项目的弱电工程)、市政配套工程等(不含园 林绿化工程). 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 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各单项工程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优化初步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完 成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新路小学及幼儿园施工工期为
550 日历天,新路完中施工工期为
750 日历天,师大附
10 中施工工期为
75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和工期根据工作量以甲方通知 为准. 1.3.3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相关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投标人单位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 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上述设计、施工资 质要求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2.投标人人员资质要求: (1)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及建筑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 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建筑工程类 高级技术职称;
(4)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施工员、质检 员(质量员)、材料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 投标人所拟派的专业人员必须做到一人一 岗,不得承担多个岗位或职务,否则该人员投标无 效. 3.业绩及财务要求 (1) 设计业绩: 提供企业或设计负责人自
2013 年12 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 项建安费
6 亿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