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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3.1 环境质量标准 3.1.1 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水体主要为东园镇内河和九龙江南溪河口海域.根据《福建省近岸 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修编)》(2011~2020 年)相关资料,九龙江南溪河口海域的水 域功能为一般工业用水、纳污,水质执行 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第三类标准;
由于《漳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没有对东园镇内河的水环境功能进行具体规划, 本评价按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表1中的Ⅲ类标准进行保护, 见表 3-1. 3.1.2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功能以保护生态环境、 保护人体健康及动植物正常生存、 生长和文物古迹为宗旨.大气环境根据环境区划有关规定,评价区域属二类功能区, 执行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项目大气特征污染评价因子非甲 烷总烃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见表 3-1. 3.1.3 声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位于龙海市东园工业区,声环境规划为
3 类功能区.项目北临
208 省道,北 面声环境执行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 4a 类标准;
其他三面的声环 境执行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
3 类标准,具体见表 3-1. 表3-1 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明细表(摘录) 要素分类 标准名称 适用 类别 标准限值 评价对象 参数名称 浓度限值 地表水 环境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表1Ⅲ类 PH 6-9 东园镇内河 水温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 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 大温升≤1℃;
周平均最 大温降≤2℃ 高锰酸盐指数 ≤6mg/L COD ≤20mg/L BOD5 ≤4mg/L DO ≥5mg/L NH3-N ≤1.0mg/L GB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 表1第三类 PH 6.8-8.8 九龙江南溪 河口海域 水温 人为造成的海水升温夏 季不超过当时当地 1℃;
其他季节不超过 2℃
7 要素分类 标准名称 适用 类别 标准限值 评价对象 参数名称 浓度限值 无机氮 (以N计) ≤0.40mg/L COD ≤4mg/L BOD5 ≤4mg/L DO >
4mg/L 悬浮物质 人为增加的量≤100mg/L 环境空气 GB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 二级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60μg/m3 项目所在 区域的 大气环境 日平均 150μg/m3 小时平均 500μg/m3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40μg/m3 日平均 80μg/m3 小时平均 200μg/m3 总悬浮颗粒物 TSP 年平均 200μg/m3 日平均 300μg/m3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平均 70μg/m3 日平均 150μ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详解》 非甲烷总烃 一次浓度 2.0mg/m3 声环境 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3 类 等效声级 昼间 65dB(A)、 夜间 55dB(A) 评价区域东、 南、西三面的 声环境 4a 类 等效声级 昼间 70dB(A)、 夜间 55dB(A) 评价区域 北面的声环境 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3.2.1 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废水规划进入污水处理厂,项目产生的废水自行处理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该地区城市污水 处理厂进行深度治理,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执行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 B 标准. 表3-2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相关标准(摘录) 级别 pH CODCr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三级标准 6-9 500mg/L 300mg/L 400mg/L - 100mg/L 表3-3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级别 pH COD BOD5 SS NH3-N 动值物油 一级 B 标准 6-9 60mg/L 20mg/L 20mg/L 8mg/L 3mg/L 3.2.2 废气排放标准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