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6 |
7 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 7.1 新生产汽车下线 汽车生产企业应对每辆车的 OBD 系统通讯进行检查,确认 OBD 系统通讯正常方可出 厂. 7.2 注册登记 检查车辆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了 OBD 接口,OBD 通讯是否正常,有无故障代码. 7.3 在用汽车 7.3.1 对配置有 OBD 系统的在用汽车,在完成外观检验后应进行 OBD 检查.排气污染物检 验过程中,不可断开 OBD 诊断仪. 7.3.2 OBD 检验项目包括:故障指示器状态,诊断仪实际读取的故障指示器状态、故障代码、 MIL 灯点亮后行驶里程和诊断就绪状态值,具体检验流程应按照附录 E 进行. 7.3.3 若车辆存在故障指示器故障(含电路故障)、故障指示器被激活、车辆与OBD诊断仪 的通讯故障、 仪表板故障指示器状态与ECU中记载的故障指示器状态不一致时, 均判定OBD 检查不合格.如果就绪状态项未完成项超过2项,应要求车主在充分行驶后再进行复检. 7.3.4 检验机构应使用计算机数据管理系统存储所有被检车辆OBD数据,不得人为篡改数 据. 7.3.5 OBD诊断仪应能实现对OBD检查数据的实时自动传输.作为排放检验一部分,OBD获 得的信息应自动保存到计算机系统中. 7.3.6 对配置有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在用汽车,应查验其装置通讯是否正常. 7.3.7 如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被移除,而OBD故障指示灯未点亮报警的,视为该车辆OBD不合 格.
8 排气污染物检测 8.1 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8.1.1 新生产汽车下线 按照规定进行下线车辆排放抽测.排放结果应小于 8.1.2 规定的排放限值.生产企业也 可采用其他方法进行排放检测,但应证明其等效性. 新定型混合动力汽车污染物测试应在最大燃料模式下进行, 车辆应具备明显可见的最大 燃料消耗模式切换开关, 方便切换为最大燃料消耗模式, 并能在最大燃料消耗模式下正常运 行(包括怠速) ,便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