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6 |
020 B64 LY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LY/T 2786―2017 三北防护林退化林分修复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degraded stand restoration of The Three-North Shelter belt Forest Program (标准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标准发布稿,请以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7 -
06 -
05 发布
2017 -
09 -
01 实施 国家林业局 发布LY/T 2786―2017 I 目次前言.IV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修复对象.2
5 修复原则.2
6 修复方式.2 6.1 更新修复.2 6.2 补造修复.3 6.3 抚育修复.3
7 作业设计.4 7.1 设计调查.4 7.2 设计内容.4 7.3 设计文件.4
8 施工.4 8.1 施工准备.4 8.2 施工组织.5
9 检查验收.5 9.1 检查方法.5 9.2 检查内容.5 9.3 验收标准.5 9.4 面积核算.5
10 档案管理.6 10.1 档案内容.6 10.2 管理体系.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附录 A 退化林分小班现状调查表
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附录 B 退化林分小班修复设计表.8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附录 C 退化林分修复小班作业设计一览表.1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附录 D 退化林分修复投资概算表
2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附录 E 退化林分修复检查验收小班调查表
3 LY/T 2786―2017 II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8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建设局、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炜、熊善松、高森、薄乖民、胡建军、姚冬梅、高崇巍、解树民、饶日光. LY/T 2786―2017
1 三北防护林退化林分修复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北防护林退化林分的修复对象、修复原则、修复方式、作业设计、施工、检查验收、 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范围内人工起源的退化林分修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8337.3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GB
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LY/T
1607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LY/T
1690 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 LY/T
2676 半干旱地区灌木林平茬与复壮技术规范 LY/T
1646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退化林分 Degraded stand 因自然、生理和人为干扰等因素,导致林木生长衰退,林分结构不合理,防护功能下降的人工起源 乔木林、灌木林和林带. 3.2 林分修复 Stand restoration 通过营造林措施改善退化林分的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防护功能的修复过程, 包括更新修复 (皆伐、 林(冠)下造林、萌芽、伐桩嫁接、渐进)、补造修复、抚育修复(抚育复壮、平茬复壮)等方式. 3.3 枯死木 Dead tree LY/T 2786―2017
2 树体整体死亡的林木. 3.4 濒死木 Dying tree 2/3以上的树冠或树干枯死,或整株萎靡而濒临死亡的林木.
4 修复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被确定为修复对象. 条件一:进入成过熟期,林分衰败,林木生长衰退,防护功能下降的乔木林. 条件二:主林层出现枯死木、濒死木株数占小班株数5%(含)以上, 难以自然更新恢复的的乔木林. 条件三:郁闭度在0.3(含)以下,林木分布不均匀、生长衰退、防护功能下降的中龄以上的乔木 林. 条件四:覆盖度在40%(含)以下,分布不均匀,老化、退化,防护功能下降,难以自然更新恢复 或难以维持稳定状态的灌木林. 条件五:连续缺带20m以上且缺带长度占整条林带长度20%(含)以上,林相残败、结构失调、防护 功能差的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