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08-01 |
2013 年10 月1日2013 北京 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 《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的通知 京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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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3
5 3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于印发2
0 1 2年北京市地方 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 京质监标发 [
2 0
1 2 ]2 0号)的要 求,由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 《 民用建筑能效测 评标识标准》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 编号为DB11/T1
0 0 6-2
0 1 3,自2
0 1 3年1 0月1日起实施.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 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 0
1 3年7月1 9日3关于同意北京市 《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 等六项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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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1
4 1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 《 关于六项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申请备案的函》 ( 京建科标备便 [
2 0
1 3 ]0 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六项标准 作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 《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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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7-2
0 1
3 《 公共建筑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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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8-2
0 1
3 《 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节能监测标准》 J
1 2
4 2 9-2
0 1
3 《 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及验收规程》 J
1 2
4 3 0-2
0 1
3 《 城镇道路建筑垃圾再生路面基层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J
1 2
4 3 1-2
0 1
3 《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检查技术规程》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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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 2-2
0 1
3 该六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 《 工程建设标 准化》刊物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4 前言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于印发2
0 1 2年北京市地方 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 京质监标发 〔
2 0
1 2 〕2 0号)的要 求,由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 位共同编制本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 结和吸收了国内外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 以我国和北京市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依据,结合北京市建筑 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 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9章和1 0个附录: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测评与评估方法、5居住建筑能效测评、6公共建筑能效 测评、7居住建筑能效实测评估、8 公共建筑能效实测评估、9 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报告和附录 A、B、C、D、E、F、G、H、J 、 K.其中附录 A 至K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 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 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 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北京 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建工大厦B座二层;
邮编:
1 0
0 0
5 5;
电话:6
8 1
7 9
8 8 1. )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房地产科学技术研究所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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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3 本标准主要编写人员:罗淑湘 顾中煊 刘寿松 王盟牛彦涛 谢琳娜 蔡波王志于明丽 李俊岭 鲁东静 刘文旭 杜明杨威王皆腾 徐俊芳 秦宪明 刘新状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李德英 夏祖宏 曹勇郭兵才 武艳丽 严波陶毅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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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3 目次1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 测评与评估方法
6 5 居住建筑能效测评
7 5 .
1 基础项
7 5 .
2 规定项
9 5 .
3 选择项
1 2
6 公共建筑能效测评
1 4
6 .
1 基础项
1 4
6 .
2 规定项
1 6
6 .
3 选择项
1 8
7 居住建筑能效实测评估
2 2
7 .
1 基础项
2 2
7 .
2 规定项
2 2
8 公共建筑能效实测评估
2 3
8 .
1 基础项
2 3
8 .
2 规定项
2 3
9 建筑能效标识报告
2 4 附录 居住建筑能效测评基础项能耗计算
2 5 附录 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基础项能耗计算
2 8 附录 居住建筑能效测评表
3 3 附录 公共建筑能效测评表
3 4 附录 建筑能效测评汇总表
3 5
7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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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3 附录 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表
3 6 附录 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表
3 7 附录 居住建筑能效实测评估表
3 8 附录 公共建筑能效实测评估表
3 9 附录 建筑能效实测评估汇总表
4 0 本标准用词说明
4 1 引用标准名录
4 2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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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3 镒遄1遄 镒1223 遄34镒 65遄 樽 状 嶙 镒75.1BasicO p t i o n
7 5 .
2 P r e s c r i b e dO p t i o n s
9 5 .
3 A l t e r n a t i v eO p t i o n s
1 2
6 樽 状 嶙 镒146.1BasicO p t i o n
1 4
6 .
2 P r e s c r i b e dO p t i o n s
1 6
6 .
3 A l t e r n a t i v eO p t i o n s
1 8
7 遄 樽 状 嶙 遄嶙镒227.1BasicO p t i o n
2 2
7 .
2 P r e s c r i b e dO p t i o n s
2 2
8 樽 状 嶙 遄 状 岐镒238.1BasicO p t i o n
2 3
8 .
2 P r e s c r i b e dO p t i o n s
2 3
9 镒 樽 状 嶙 镒24遄 镒 镒 状 遄 樽抛 嶙 镒25遄 镒 镒 状 樽 状颡 嶙 镒28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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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3 遄 犁 遄 樽 状 嶙 镒33遄 犁 樽 状 嶙 酹镒34遄 犁 樽 状 嶙 镒35遄 嶙 遄 樽抛36遄 嶙 樽 状37遄 犁 遄 樽 状 嶙遄嶙 镒38遄 犁 樽 状 嶙 螵遄嶙 镒39遄死 樽抛嶙遄嶙 镒40嶙镒 樽樽 罄 嶙41孀 嶙42 嶙镒4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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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3 1 总则101为规范北京市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提高建筑能源利 用效率,鼓励建筑节能技术应用,加强对建筑实际运行能效的检 测验证,制定本标准.
1
0
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以及实施节能 改造后的既有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1
0
3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 家、行业及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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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术语201建筑物用能系统b u i l d i n ge n e r g ys y s t e m 与建筑物同步设 计、同步 安装 的用能设 备和 设施.本标准中,居住建筑的用能系统是指供暖空调系统,公共建筑的用能系 统是指供暖空调系统和照明系统.
2
0
2 建筑能效测评b u i l d i n ge n e r g yp e r f o r m a n c ee v a l u a t i o n 对反映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的性能指标 进行计算、核查与必要的检测,并给出其所处等级的活动.
2
0
3 建筑能效标识b u i l d i n ge n e r g yp e r f o r m a n c ec e r t i f i c a t i o n 依据建筑能效测评结果,对建筑能耗相关信息向社会或产权 所有人明示的活动.
2
0
4 比对建筑c o m p a r a t i v eb u i l d i n g 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等与所标识 建筑完全一致,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及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系统性能满足北京市现行有关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假想建筑.
2
0
5 相对节能率 ( η )r e l a t i v ee n e r g ys a v i n gr a t e 标识建筑相对于比对建筑的节能量与比对建筑全年能耗之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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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筑能效实测评估buildinge n e r g yp e r f o r m a n c em e a s u r e m e n t a n de v a l u a t i o n 对建筑物实际使用能耗进行实测,并对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 进行现场检测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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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基本规定
3
0
1 建筑能效标识应以建筑能效测评结果为依据.新建建筑 能效测评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筑物竣工验收之 前进行.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对建筑使用阶段能效进行验证并给 出评价意见.建筑能效实测评估应在建筑物用能系统正常运行使 用1年后,且入住率或使用率大于5 0%时进行.
3
0
2 建筑能效标识应以单栋建筑为对象.居住建筑和公共建 筑应分别进行建筑能效标识.
3
0
3 对居住小区中的同类型建筑进行建筑能效标识时,可抽 取有代表性的单体建筑进行测评,作为同类型建筑能效标识依 据.抽测数量不得少于1 0%,且不得少于1栋.同类型建筑能 效标识的等级应按抽测单体建筑能效标识的最低级别确定.
3
0
4 建筑能效测评时,应将与该建筑物用能系统相连的管网 和冷热源设备包括在测评范围内,并应在对相关文件资料、构配 件性能检测报告审查、现场检查及性能检测的基础上,结合全年 建筑能耗计算结果进行测评.建筑能耗计算应采用民用建筑能效 测评标识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
3
0
5 建筑能效测评应包括基础项、规定项与选择项,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基础项指计算得到的相对节能率.相对节能率计算时, 应先将电能之外的其他能源折算为标准煤,再根据上年度国家统 计局发布的发电煤耗折算为耗电量进行计算;
2 规定项指按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 标准的规定,围护结构及供暖空调、照明系统需满足的要求;
3 选择项指对规定项中未包括且国家和北京市鼓励的节能 环保新技术进行加分的项目.
3
0
6 建筑能效标识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3 .
0 .
6
1 和表3.0.6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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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3 的规定. 表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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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居住建筑能效标识等级 标识等级 相对节能率 ( η ) 规定项 选择项 0≤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