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6 |
18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90000.00 元(大写:玖万元整);
19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
20 拦标价 本项目拦标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为60元/吨,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拦标价格, 投标人报价超过拦标价的,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21 补充内容 供应商须知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矛盾时,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若有质疑, 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在质疑期内没有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经 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在质疑期内的质疑招标人不受理,本文件解释权归 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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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A 须知说明及注意事项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为绥阳县综合 行政执法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经采购人授权,具体进行招标工作的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华睿诚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采购项目 系指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材料、手册及其它技 术资料和安装等;
2.4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和其它 类似的义务. 2.5 供应商 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
3.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 执照、 税务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 (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 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2)企业信誉:申请人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n.cn/)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该网站查询页面打印并加盖单申请人公章为准;
(3)投标人具有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单座焚烧发电厂且正常运行
1 年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 电项目(其焚烧工艺中的炉型为机械炉排炉)1 个及以上的业绩;
(4)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出现 上述情况者,相关的申请人的资格申请均将被拒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缴纳按前附表须知第
10 条要求缴纳,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缴纳投 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流标,开标时以交易中心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为准. 4.2 投标保证金的返还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交易完成,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或流标公示、终止公告)发布到贵州
9 省政府采购网及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
7 天,关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保证金均以非现金 (转帐支票、电汇、汇票等)方式直接转入缴纳单位的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将合同复印件交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予以退还. 4.3 投标人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2)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4 履约担保金 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 / .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