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6 |
开标 报价一览表 及U盘包封在一个包封袋内;
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包封在一个包封袋内;
共3个文件袋,并 将三个文件袋密封到一个包封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包封上注明: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1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报价一览表、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13.投标文件的递交 13.1 投标文件应派专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地点, 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 监督单位现场签收. 13.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修改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书面形式将修改文本 送交采购人.修改文本同样用密封袋密封,注明 修改文件 字样,并符合本章第13.1条和第13.3条的要求.修 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投标文件的撤回、修改、补充 15.1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修改、补充投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撤回、修改、 补充;
15.2 供应商撤回、修改、补充投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人出示加盖有单位公章的公函,或由法人代表本人 (出示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人(出示法人代表授权证明)签字;
15.3 投标截止后, 开标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和修改补充投标文件. 开标后的投标文件不得撤回. 但开标前, 书面通知放弃投标的投标文件除外. 16.投标截止时间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况 16.1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投标文件(以签到时间为准). 16.2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16.3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成功支付招标文件资料费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D 开标和评标 17. 开标 17.1 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 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如需递交其他资料原件的,请将资料包装在另一个文件袋内,并在文件袋封面注明投标供应商名 称、联系电话、资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