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06 |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5月3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家庄以岭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 议.
3、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5月3日发出了 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它事项.2013年5月24 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它事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于
2013 年6月17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同意向
12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1041.2 万股,向49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共计 363.7 万份.
5、公司于
2013 年7月1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获授激 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 105.2 万股(最终实际授予
8 人,授予 数量 97.2 万股) .
6、公司于
2014 年3月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 单及份额的议案》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 10.4 万股,同时决定回购注销
4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6.2 万股限制 性股票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7.1 万份股票期权.